内蒙古历史

西汉时期的内蒙古

秦汉时期,一方面汉匈关系以双方和平交往为特征,另一方面双方通过战争争夺包括内蒙古大部分地区在内的土地。最后,西汉建立了对内蒙古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西汉的郡县制在秦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创新。今天,内蒙古大部分地区隶属于张掖县、朔方县、五原县、云中县、定襄县、西和县、尚军县、雁门县、上谷县、榆阳县和西汉设立的右北平县。

元寿二年(121年前),西汉政府在陇西(今甘肃省临洮县)、北地(今甘肃省青阳县)、尚军县、朔方县、云韵县设立五个诸侯国,收容依附于汉朝的匈奴人。诸侯国制度是西汉时期创立的具有民族特色的行政机构。匈奴在附庸国管辖的领土上,保留官衔和部落组织,在指定的地区从事游牧生产。这位行政官是由西汉政府任命的一个封臣首领管理的。

西汉时期,在内蒙古,不仅有汉族分布在郡县,还有乌桓人和鲜卑人。乌桓居住在乌桓山(今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西北140里)一带,乌桓原居赤山。在埃尔贡河的东南部,乌桓人很可能在战国以前就迁移到了西拉木伦河流域。此后,乌桓一直活跃在这一带,霍去病击败匈奴左,攻占匈奴左区。之后,乌桓被移至塞外的上谷、渔阳、游北平、辽西、辽东五县。

鲜卑居住在鲜卑山周围,乌桓南迁五郡长城后,鲜卑迁至西拉木伦河流域。西汉时期,又有一部分鲜卑人居住在“大泽”(今呼伦湖)地区,他们是从大兴安岭北段的呼伦旗一带迁入的。鲜卑人最早是在西汉成帝年间(公元前32-6年)迁入呼伦湖地区的。

东汉时期的内蒙古

东汉继承了西汉的郡县制,仍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刺史部,但刺史的地位、职权与西汉不同。西汉十三州总督既没有固定的地方,也没有明确的辖区,不是行政区域。东汉十三州总督有固定的地方,可以长期派驻地方,掌握地方官员的升降权,逐渐成为地方长官。灵帝钟平五年(188),刺史(又称州牧)已经直接掌握了一个州的军政民政大权,地位在县令之上。自此,十三州成为县级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即由县级制改为州、县、县级制。

东汉统治的大部分时间,一般沿用西汉在内蒙古西部设置的县、州、辖区名称。直到灵帝统治时期(168-189),云中、婺源、朔方、定襄四县因战乱不休而弃省,各县所辖百姓也纷纷逃亡,一些边境县实际上名存实亡。狄咸建安十年(213),东汉政府免除该省并入益州。二十年,曹操停救云中、定襄、朔方、婺源等郡,以塞外荒地设新兴郡,引一郡统一旧人。事实上,东汉政府失去了对今天内蒙古西部大部分地区的控制和管辖权。在今天的内蒙古东部,东汉时期的右北平、辽西两县的管辖范围也发生了变化。右北平郡由平岗移至土音,土音不再管辖今内蒙古金英河以南地区。东汉的郡县和今天的内蒙古东部联系不大。

东汉时期,内蒙古除了分布在郡县的汉人之外,还有匈奴人、乌桓人和鲜卑人。

东汉初年,匈奴占领了内蒙古西部的部分地区。后来由于匈奴自然灾害严重,贵族争权夺利,分裂。八匈奴原驻扎在大漠南附汉朝,称为“南匈奴”。东汉政府允许南匈奴居住在内蒙古河套地区,南丹御庭位于婺源以西八十里。后来又先后迁到西和县云中县、明治县。南匈奴人分布在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代县、上谷等县,包括内蒙古河套地区、鄂尔多斯高原、呼和浩特平原和乌兰察布高原部分地区。隶属于汉朝的北匈奴人也在这些地区游牧。

建武二十五年,81,塞外乌桓首领,率兵移至辽西、游北平、渔阳、上谷、戴军、雁门、朔方十郡,属汉。东汉时期的云中县、西和县、尚军等地也有乌桓人的活动。在战国时期的燕和秦长城内侧,也就是今天内蒙古科尔沁草原的南部,老哈河流域上游的西部,乌兰察布山的南部,呼和浩特平原和河套地区,都有乌桓人生活在草原上。

北匈奴西迁,南匈奴、乌桓入塞,为鲜卑在大漠南北扩张疆域提供了条件。鲜卑向南占领西拉木伦河、老哈河流域后,向西扩张至蒙古高原。东汉桓帝时,鲜卑统一了大漠南北,建立了游牧民间政权。鲜卑统治者将所辖地区分为东、中、西三部分。东辖区从东汉的右北平郡长城起,东至辽东郡长城,与扶余、滦接壤,包括现在的西拉木伦河、老哈河流域、科尔沁草原和呼伦贝尔草原,中央辖区从右北平郡长城起,西至上谷郡长城,包括现在的锡林郭勒草原、巴彦淖尔高原、阿拉善盟沙漠地区和额济纳河流域。鲜卑的统治中心张雅,位于柳高(今山西阳高县)以北300余里的檀寒山边,大约在乌蒙化德县境内。东汉光和年间(178—184),鲜卑政权崩溃,鲜卑各部“分地而治”,直至东汉灭亡。

清代的内蒙古和外蒙古

内蒙是清代总兵旗和总兵旗的总称。在蒙古,清廷除了扎萨克旗之外,还编有许多将军旗,还有都督旗,称为游牧八旗。总旗(游牧八旗)在清朝曾有过抵抗或失败,所以没有授予扎萨克,没有建立同盟,也没有世袭爵位(附在旗上的个别世袭助理除外)。这些旗帜直接属于这一地区的总督、大臣和将军,并统一在范丽元。蒙古的总经办旗、都统旗起于蒙古南部的土默特、察哈尔、归化城。后来,在唐梁海、阿尔泰梁海、阿尔泰诺吾梁海、准噶尔等地区,也相继编制了总经理旗和都督旗。

外族藩属蒙古,是清代札萨克旗的总称。内Zazak和外Zazak是有区别的。莫南科尔沁等49旗为内蒙扎萨克旗。漠北的喀尔喀地区的86个旗,科布多的19个旗,新疆伊犁将军管辖的13个旗,青海的29个旗,阿拉善和额济纳是外扎萨克蒙古人。Zazak在国内和国外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有军权,直接统一在范丽元;后者没有军权,由地方将领、军机大臣和谋士指挥,后统一于袁。在扎萨克,有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等49个旗,分为6个盟。Zazak的情况更复杂。情况如下:1。卡拉扎克编织了86面旗帜,分成4个联盟。2.29青海清酒旗成立之初,没有结盟。如果需要结盟,将由西宁大臣召集,在察汗托罗海加入联盟。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改为年度联盟。3.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不结盟。4.科布多地区有19个扎萨克旗和3个盟。5.新疆的图尔库特、和硕特有13个扎克旗,5个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