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概念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法”起源于奴隶社会后期。可以看看“法”字的来源考证。

“法”一词的由来

一.现有证据

到目前为止,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法国文字。最原始的法国文字出现在西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中。《金石词典》有665,438+0个法字,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有所记载,现代汉语词典有所简化。

第二,每个家庭的研究

(一)第二部分说

王锴把“法”分为“水”和“曲”,并考察了它们之间的关系。都说“除水”就是排水。在中国历史上,治水活动与城市的兴起、权力的转换和制度的建立密切相关。甚至中国的统一也是来自自然力的推动。而在治水活动中,大家作为一个整体所遵循的规范,很可能就是原始法的雏形。

(2)第三部分说这部分是大多数人参与讨论的地方。

1.东汉许慎《说文解字》[2]:刑亦平如水,从水。所以触摸。那些不正直的人走了,而且永远不会走。法金文省。古代法国散文。方发切。

2.蔡叔衡《中国刑法史》[3]:问题是要分清虚实。于是就有了以触角(音教)判罪,以水流刑的制度,名为法,明确规定在刑法中。这是法语单词的起源。法国文字的结构表明,法律是要沾水的。换句话说,触地,放在水上,随波逐流,这就是规律。“法”字的本义是刘(《说文解字》教法为刑,其实是春秋以后的新义。)

3张永和《声入义》[4]:法的写法经历了“易”、“法”、“易”到“法”的演变。在古代神判中,“庚”介入神判,是自我意识发展过程中异化的结果。“苏”历来是处理民间纠纷的重要裁判,作为划分和制止纠纷的象征被记载和广为接受。加上“水”,在功能上最能表达平等的含义,表达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同。这个时期应该是商代晚期或周初。从书法史的角度看,西周时期的法字增加了“去”的含义,其意义在于对“令”的进一步功能确定。

4.李李的《探寻本土法律观:中国古代教科书中“礼”“刑”“法”“法”等词语的法律文化考察》一文,印证了考古材料和文献,可以确认春秋以前的“法”字与现代意义上的“刑”“法”字无关。“法”的概念在战国时期的文献中被广泛引用。也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其实践源头是产生于春秋末期,兴盛于战国时期的成文法运动。东汉许慎对古法一词的解释虽不尽如人意,但“法,刑也”的论断或多或少抓住了“法”这一概念的实质。

5.吴寻找原始的“法”和“水”源于古代的禁忌和流放;皋陶蚩尤是历代军政部门的图腾。“屈”是原本有争议的证据体系,由“弓”和“箭”组成。“屈”和“义”两个字意思相反,义是弓箭一致,屈是弓箭向后。甲骨文有“高”字,古“法”字产生于西周金文。商朝末年,姬子发明了“伊名”,即证据法体系,这就是“法”字包含“屈”字的原因,证明了古“法”字形成于姬子之后的西周初年。

6.李肃的《法的故事》可以对古代的“法”字做一个完整的解释,可能更符合我们已知的史料。水旁边的“法”字,表示古人强调法律是自上而下颁布的。至于“庚”,我可以接受许慎的解释,认为是畜生。当它和下面的话结合起来,我可以解读为“离”“兽”而去,意思是“辨群”“化自然为虚”(荀子),启蒙人们,使他们受到法律文明的熏陶,接受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