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允许人们公开买卖?
为了稳定统治,为了让一部分人活下去。
有句诗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都说大红门府酒肉太多,臭的不能吃,但是路边还有人吃不饱穿不暖冻死在那里。
虽然都是人,但人与人之间还是有差异的。有些人生来就含着金汤匙。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拥有巨大的财富,地位优越。
而有些人即使努力一辈子也吃不饱穿不饱。
当他们活不下去的时候,把自己卖掉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失去了自由,但还能活下去。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也需要很多奴隶供其支配……毕竟后代越来越多,但奴隶也会老去。如果不买新的奴隶,为什么还要服侍自己的后代?当然不可能。
所以他们必须有买卖人的渠道,必须有更多的人继续为他们提供服务。
当然,官方不会禁止这样的行为。毕竟不能饿死谁会造反?而如果家里有足够的佣人,就不会有那么多矛盾,还能享受到人口贩卖带来的好处。
当然,说得更全面一点,也不是所有人都允许买卖。例如,政府禁止绑架儿童。如果被抓,需要移交官方。某种惩罚肯定是不可或缺的。
比如非自愿的强迫“强迫卖淫”等行为。要知道,买卖双方其实是有合同和流程的。你不守规矩,我今天可以强行抢人卖,明天可以强迫别人做我的奴隶...
因此,未经官方许可强行贩运人口也是不可接受的。
生意可以买卖,但一定要按照官方要求。事实上,这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统治不受侵犯...不是因为人权,古代人,多种宗教,等级不同,劣等人根本没有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