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职由大到小的帕累托图
宋代官职由大到小的排列如下:
1,中央官职:宋朝有政、军、财三司,唐使与三司分掌宰相大权。宰相、枢密使、三司使都是或大或小的。
2.地方官职从正一品到九品分为18级,由大到小的顺序为:正一品、正一品、正二品、正三品、正四品、正五品、正五品、正六品、正七品、正七品。
补充:郑益萍的官员有:太师、太傅、太保、左丞相、少师、少府,少义平的官员有:唐使节、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宋代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加强中央集权。在为官制度上,中央集权,官员分权,重“治”轻“军”(官员)。宋代官制以北宋元丰改革为界,是改革前后的一个阶段,南宋是一个主要阶段。宋代有中书、枢密、石三三司,分别掌管政治、军事和财政。
宰相的权力在唐使和三司之间分配。宰相、枢密使、三秘使的权力是平等的,并不统一。中央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官衔与实职的分离,使得朝廷内外大量官员闲置,三省六部多有变动。掌握最高行政权力的人是“执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