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广东五少年持铁管追逐他人,驾驶摩托车,造成1死亡,1受伤?

65438+10月25日,广东湛江5名少年骑着两辆带铁管的摩托车,追赶另一辆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目前,4名少年已被逮捕,1名在逃。四个都是未成年人,三个16岁,一个17岁。针对这一事件,我有以下四点看法。

有一五个少年很嚣张,很残忍。

据报道,两名男子和五名少年互不相识。当时,两名男子正驾驶摩托车在一家超市购买啤酒。路过那五个少年的时候,因为按了几次喇叭,很不满意。五个少年商量后,开着两个摩托车手,拿着三根钢管追过去。结果一前一后的袭击,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倒地,最后被5名少年追上,造成一死一伤的悲惨局面。事后,少年甚至还自拍了一张,并讲述了详细的经过,可见这五个人是多么的嚣张,而且在两名男子摩托车倒地后,少年还手持钢管* *,可见手段极其残忍。

二、五人涉嫌刑事犯罪,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5名少年虽然都不是成年人,但都是14岁以上,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刑事责任。根据最新修订的《刑法》,凡年满12周岁,以特别残忍的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残疾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当负刑事责任。5名少年驾驶装有钢管的摩托车追赶他人,造成一死一伤的悲惨局面,因此涉嫌刑事犯罪。这次事件中年龄最小的是16岁,无论如何我都需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

第三,虽然要负刑事责任,但不一定会判死刑。

从警方发布的通报中可以看到,现在正在对故意伤害进行查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事件造成两名男子一死一伤。虽然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死刑,但是因为他们不是成年人,而且五个人中只有三个人持有钢管,所以法院量刑时会适当考虑,所以我认为不应该判处死刑。五人以上的首要分子,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其余的应该判三年有期徒刑。

四五个人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父母负责民事赔偿。

五名少年持钢管追砍两名男子,导致一死一伤。因此,五少年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还要向被害人家属支付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考虑到5人均为未成年人,无经济赔偿能力,民事赔偿应由其父母共同承担。

近年来,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法律会原谅他们。但现在不同了。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已经规定,只要是12周岁以上,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大刑事犯罪的,都需要负刑事责任。这也是法律的进步。我相信有了新规定,未成年人再想犯罪就要慎重考虑了。

结合相关资料,我来谈谈我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根据案情描述,5名犯罪嫌疑人持铁棍追逐两名同样骑摩托车的受害人,最终造成一死一伤。其中一些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但由于他们未满18周岁,未成年,法院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处理。

所以为什么说他们16岁以上是好事?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至少16岁意味着他们都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这件事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什么。几名年龄分别为16和17的少年骑着摩托车埋伏在街上,用铁棍袭击了两名二十多岁的成年男子。这一系列的行为不禁让人有些怀疑,因为这里面有太多不合理的因素。

考虑到几名嫌疑人的年龄,这起事件很可能与教唆犯罪有关。因为这些嫌疑人未成年,可以减轻处罚,很可能被他人利用,成为他人犯罪的工具。所以希望当地警方彻查这一事件,看看这一事件背后是否有什么内幕,是否有其他嫌疑人藏在某个角落。

我觉得适当保护未成年人当然重要,这也有利于他们的成长。但是保护和纵容不是一回事。如果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过度保护,另一方面是对其他未成年人甚至成年人的威胁。

据了解,我国的刑事责任法定年龄很有可能下调到14周岁,那些12-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了重大罪行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法律条文的调整也能对未成年人起到警示作用。

广东省吴川市65438年10月23日晚9点,5名无照驾驶的男子,手里拿着两辆摩托车,另外两辆被暴力打翻在地。几名男子手里拿着钢管继续追赶两人,导致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无生命危险。警方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6岁。其他五个人骑两辆摩托车。第五个人在哪里?我们应该尽快逮捕他进行审问!

这些未成年人,无照驾驶摩托车,拿钢管。这个年纪,大部分人都处于工作阶段。所以职业学校的准军事化管理迫在眉睫,不要求这些学生是成年人,只要求是个人。当然,这些未成年人也有可能辍学。毕竟这种人总是在电影里学着打打杀杀。无论你把它放在哪里,它都是一股可怕的邪恶力量。

前段时间咸阳职校几个学生杀人埋尸。现在我们必须加强职业学校的管理。一些职业学校的学生与监狱被一堵墙隔开。这些未成年人因为缺乏管教,所以无所畏惧。让他们天不怕地不怕,甚至不知道法律是什么。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他们不知道自己犯了罪。

首先,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未成年人机动车,一般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可以对其监护人进行训诫、责令严加管教。其次,这些未成年人杀人,致人重伤,而且都是16岁以上。虽然未成年的头衔可以减轻他们的惩罚,但也足以让他们被关一段时间。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像这样无法无天的孩子,真的是脱离了家长和学校的控制。如果你交友不慎,你迟早会被关进监狱。管教是对待这种孩子最好的方法,不管是哪种方法,只要能管好,就是好方法。不要对这样一个忘恩负义、粗心大意的孩子期望太高。先做个人,做好工作,比什么都重要。如果你控制不了,你只能看着他们无法回头。

同时,不能再让未成年人成为免罪金牌来减轻处罚。现在有些孩子比大人还恶毒。即使他们从监狱出来后,也很难指望他们会变好。还不如关一段时间,让外面多平静一天。

也是考验法制的严肃问题,是国民法学教育不可忽视的教科书...

社会、学校、家长与这些青少年的成长教育意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青少年的犯罪思想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漫长的成长岁月中浸透的。因为松懈的法律制度给了他们宽容,这些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总以为自己还没到犯罪年龄就可以为所欲为,不用承担责任。同时,这样的法制观念也在家长心中生根发芽,认为孩子犯点错,没什么大不了的,法律宽松,可以不追究责任;在学校,很无奈,法制不严,家长懒于教导,推给学校,但是学校要文明教育,所以不能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不能惩罚,只能思想引导;再加上社会上那些黑社会的暴力片,他们随时准备打打杀杀,在江湖上寻仇,在社会上拉帮结派...

这些都是青少年成长道路上犯罪的根源。因为他们没有犯罪感,在成长的年纪无所畏惧,把杀人放火当成了家常便饭,就像杀鸡宰羊一样!才65,438+02岁就杀人,65,438+04岁就锤父母,杀爷爷,抢劫,杀全家...

在广东吴川事件中,这些孩子中年龄最小的都是16岁(以前我们16岁被归为成年人,现在16岁被归为未成年)。他们的力量不亚于成年人,气势大于成年人,但思想意识却弱于成年人,但法律却对他们无限宽容!在社会各方面的不良影响下,家长管教不严,或者根本不关心教学,没有时间管教,学校就变得很无奈。如果你爱旷课,逃学,学校也只能劝和通知家长教育。如果父母在家,你不能管教他们。学校已经尽到了责任。如果父母不在家,爷爷奶奶能力有限,管不了。反正法律宽松,没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这些意识形态的存在,无法无天的孩子更加放肆,小人打架也不必讲道理。只要你得罪了他们,或者看你不顺眼,就不用怕报复,因为他们有实力公然打他们,你就可以趁你没防备,所以你打五下两下就直接跟在他们后面打,不会死!成年人哪里要少年狂,就算知道也不敢伤害他们。这不是形成了一种疯狂吗?况且杀人都可以轻判,何况无证无照驾驶?如果你没收了不值钱的烂货,他们还可以再偷。这些难道不是犯罪的祸根吗?

我来说说我个人的看法。欢迎讨论:

在社会上,争吵、打架甚至死亡往往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按喇叭、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在邻居的过道上放杂物、楼上有噪音等)引起的。)...2021-1-28央视:

有网友评论他们是黑社会的混混。的确,他们是混混,这是毋庸置疑的。而他们,也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分别被判处3年和10年有期徒刑是必然的)。

他们因为文化程度低,对法、义、义的理解是有偏差的,但是否是黑社就不一定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证据表明他们主动袭击无辜,也和90年代的车匪路霸村霸有质的区别。

但他们是无组织的,甚至是自发的。他们有一个习惯,一旦同村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有事,不管合理不合理,都会主动强行帮忙。甚至村与村之间几千人的争斗也时有发生(比较常见的是为争夺土地或村民被其他村民欺负而报复等。).

此外,粤西武术团伙众多,携带钢管软鞭甚至双节棍也很常见。只要不是违禁刀具,警察就不能没收。

1,粤西及其邻近的广西是个好地方。北海银滩很迷人,雷州半岛也很有名。很多省领导下去视察工作,受不了雷。雷声特别大,特别响,好像就在耳边响。当时一个女领导很害怕,在检查中途要求调到其他地方。据说古代皇帝为了惩罚他,把一个官员流放到雷州。

2.这个地方,原名下司府,有着独特的风俗习惯。把人放进猪笼里泡在水里的事件就在附近,在街上杀老虎卖也在附近。那里的人似乎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据说在七八十年代,他们抓过小偷。如果他们彼此不认识,他们通常会在街上被杀。如果他们互相认识,他们会被列成名单,游街示众(小偷每走一步都要敲锣)。

回到这个案例,有人说这些人很嚣张。其实你不懂他们的心理。首先,这不是一个人的个案,而是五个人,都有这种想法——当然,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其次,事后他们还了视频,说明他们也很生气,甚至觉得有理。

所以,它需要看事情的起因。看来他们不是无缘无故,没有分化的在大街上追别人。原因是有人“冒犯”了他们,没有道歉。

据报道,这两名男子和五名少年互不相识。当时,两名男子正驾驶摩托车在一家超市购买啤酒。路过那五个少年的时候,因为按了几次喇叭,很不满意。五个少年商量后,开着两个摩托车手,拿着三根钢管追了过去。结果一前一后的袭击,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倒地,最后被5名少年追上,造成一死一伤的悲惨局面。事后,这名少年甚至自拍并讲述了详细的故事...

说实话,如果有人在我后面按喇叭,我会觉得不舒服。之前在大城市听到一个女的和一个开车的男的吵架,因为男的在女的后面按了几次喇叭。只是在大城市,他们最后不是杀人而是吵架而已。

同样的案件,放在农村,放在一个文化素质不高的人身上,可能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过分强调谁伤害最大谁就是对的,这是不对的。其实就算合理也没用,因为命没了。我们先来复习一下自己。

不要以小恶小。只有消除诱因,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其手段残忍,不记后果,堪比成年人。这样的社会毒瘤不根除,怎么稳定社会?我们在哪里可以获得和谐,杜绝犯罪?必须从年轻人开始,尤其是目前那些所谓的未成年人,不能心软。

港台电影教学,中共宣传部失职。

湛江公安局的一位警官曾经说过,雷州人和吴川人最凶,最不守规矩。

热带地区的孩子成熟较早,认识一个叫许的女人,并在十五岁时与男友同居。所以这群二世祖闹事,杀人放火也就不足为奇了。换句话说,这是教育的失败。巧的是,他们都是湛江人。

为什么年轻人越来越不顾后果的违法?

第一,年轻人冲动,不考虑后果。

这些人只有十六七岁。他们对各种事物都很好奇,什么都想尝试。他们的字典里没有恐惧这个词。

第二,不排除接受小恩小惠,被利用。

如果事情是真的,可想而知利用他们的人有多阴险。这毁了人们的生活。幕后的人知道法律的底线,他们不会让这些孩子付出生命的代价,但他们会如他们所愿吗?

第三,就是不喜欢。

也许他们只是不喜欢。这些人会骑着自行车互相追逐。他们不喜欢一个没有理由的人。就像这些混混,没有借口也会杀人。原因是他们不喜欢。

青少年的素质和道德教育任重道远!

忘记1983年镇压后发生的事情。至少保证了十年的社会稳定!

事情发生在广东湛江,时间是65438+10月25日。这个事件很严重,因为一个很小的事件,五个拿着钢管的少年骑着摩托车去追另一辆摩托车上的两个男人,结果一死一伤。四名青少年已被逮捕,一名仍然在逃。对此我有以下看法。

据了解,已被抓捕归案的4名少年均为未成年人,3名为16岁,1名为17岁,未归案的1名年龄不清楚,但从已被抓捕的4人来看,均为未成年人。也许是学校监管不力,导致这些人晚上都在外面瞎混。如果这是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学校也应该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如果这些未成年人是社会少年,没有上过学,那就算了。

根据相关信息,两名受害者和五名少年互不相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仅仅是因为两名男子骑着摩托车去超市买啤酒,路过这五名少年时,按了几次喇叭,导致少年误以为他们在挑衅。经过商量,他们骑着摩托车追上了那两个人。由于前后夹击,两人的摩托车倒了下来,最后被少年们追上。后果可想而知,导致一死一伤的惨淡结局。五个少年和两个男人没有恩怨。对于那些对自己毫无怨气的人,他们就是这么残忍。如果他们和自己有点矛盾,也没关系。可见这些少年平时打架斗殴。

近年来,中国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逐步得到修改和完善。这些少年虽然都是未成年人,但其中年龄最小的超过了16岁,分别超过了12岁和14岁,他们将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案子造成两个男人一死一伤,完全符合刑法,要承担这些责任!

1.可能是父母太宠孩子了,让孩子在社会上乱来。据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果父母从小就给孩子严格正确的教育,孩子不一定会变坏。

这个无名的男孩缺乏清醒的头脑。如果他能冷静思考,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想好后果,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3.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还不够深入,教会未成年人认识和理解法律非常重要,所以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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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结果如何,但至少是有期徒刑。也许让这些青少年在那里反思会有效果。几年的青春就这样浪费了。冲动是魔鬼。不要再拿自己的青春开玩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