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商鞅变法的剧本
商鞅生活在战国中期,诸侯割据、兼并战争频繁。为了使秦富于,建立统一的封建帝国,他先后进行了以“农战”和“法治”为中心的两次变法活动。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上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有力地打击了“清实录”旧制度和旧生产关系,使落后的秦国成为压倒山东六国的一流强国,为秦始皇后来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口思想在商鞅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多兵者强,此帝之大财也”(《蜀弱民》)。本文以下引文,凡引自此书者,仅注标题)。他认为,人口众多是赢得吞并战争、统一天下的重要前提。人口太少,就没有多余的人力去种地,通过派兵进攻敌人来获取物资;如果用人力种田,敌人也会有休息,不能两全其美。因此,要想充实,彻底牵制敌人,首先要从根本上改变秦“民不称土”(“招人”)的局面,大力增加人口。根据当时秦国的国内外形势,他认为最好是用经济手段增加人口,采取“招贤纳士”的政策。这样不仅可以在短时间内吸引其他诸侯国的大量移民,增加人口,还可以使敌方的军队枯竭,迫使其彻底就范。反之,采用人口自然增长,不仅耗时长,而且减缓见效,不会削弱敌人。战国时期,人少而人多,生产工具和军事装备都非常落后,商鞅主张通过吸引人口的方法来增加人口。虽然它有利于秦国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强兵的富裕,但却是一种损人利己的方法。
商鞅发展了翟墨的人口与土地必须平衡的观点,他第一个提出了“控地分人法”(“招人”)。他认为,要容纳五万生产人口,方圆必须有百里之地,其中良田占百分之四十,劣地占百分之二十,城镇道路占百分之六万五千四百三十八+百分之三十,湖泊河山占百分之三十。无论上述比例是否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他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来了,这是非常可贵的。此外,他还指出,在人口多而人数少的情况下,要大力开垦土地,否则就会出现“民不所用,与无民无异”(《地计》);在人少地多的情况下,要大力增加人口,否则就会出现“大到不能耕种的人和没地的人一样”的情况(同上)。
为了贯彻“农战”政策,商鞅也非常重视增加农业人口。他最早提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比例应为100: 1,最高可达10: 1的观点。“百农一居(非农业人口),王;十个农民,一个居民,强壮;半农半居危。”(《农战》)他认为,商人和官员虽然在社会生活中有自己特殊的角色,但他们,尤其是那些从事技能、游说和争论、学诗学书的人,都是不从事生产的流浪者。如果这些人多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吃得多的人就会失业”(《垦荒令》),导致国家积贫积弱。为了增加农业人口,他不仅主张采取“吸引人”的政策,从其他诸侯国吸引大量农民,而且主张通过授予官衔、免除徭役、增加对工商业和非农业人口的征收、实行高粮价政策、限制雇工、不准开酒店等方式扩大农业人口。商鞅把所有非农业的人都看成不从事生产的游民,这是错误的。他增加农业人口的一些方法是极端的。但在农业占重要地位的战国时期,主张农业人口必须占总人口的90%以上,这是现实的。同时,他采取一切措施增加农业人口,在我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商鞅也反对提高人的知识文化,主张人的愚昧。他认为,人民“学诗”(“农战”),有了知识和文化,在其他诸侯国势力的支持下,不仅可以“上有尊称,下有求官衔”(同上),也不会再为了名利而竭力搞农战,还会“说虚情假意”(同上),扰乱民心,使民与王疏远。“俗话说,农战千人,但以诗书辩智者只有一人,农战千人懒。”(同上)因此,要想使强兵富裕起来,赢得吞并战争的胜利,就必须使人民“不善于学习”(垦荒令)。商鞅的思想,无论是对当时秦国富国强兵有利,还是实行农战政策,都充分暴露了其剥削阶级的本质,对广大人民文化知识的提高是有害的。
为了加强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商鞅也非常重视人口统计。除了主张建立“五户为五,十户为十”的户籍制度外,他还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彻底的、有规律的人口统计。他认为,详细了解人口的生灭情况,即“养(全)口、生者(登记)、死者”(“去强”),正确掌握人口总数和男女老幼、商人、游客等类别的数量,是关系到强兵这个富国和巩固地主阶级政权的大事。如果不知道疆域的仓口数、壮丁男女数、老弱人数、官士人数、取粮人数(指说客)、利民人数(指商人、手工业者),即使土地有利可图,百姓众多,国家也会越来越弱,越来越薄。
商鞅(约前390-338年)是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法家思想的著名代表。魏王公的后代叫魏阳,又名公孙阳,后被封为商鞅。秦孝公对人才的追求鼓舞人心,秦孝公被说服进行改革。萧公死后,被贵族诬蔑,车裂而亡。在位19年,秦治国,史称商鞅变法。
一生
商鞅的《学而优则仕》是一部专门研究法治的著作,深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后来他是魏国的宰相,公叔措,公叔措病重的时候,他对说:“公孙杨是个少年奇才,可以任命为宰相。”还对惠王说:“既然不需要孙杨,就一定要杀了他,不要命令他出境。”错叔死后,商鞅听说才华横溢,就带着的《法经》去了秦国。通过荆轲太监三访孝,商鞅讲改革国家的政策,孝为大乐。在最初的359年,他担任左书的头,并开始改革,后来他被提升为大梁座。
13年(前356年)和19年(前350年),周先旺进行了两次政治改革。变法的内容是“弃雷区,开楼房,实行郡县制,奖农斗法,实行连坐法”。这时候太子犯法,商鞅说:“法律不行,你就从上面犯。”,惩罚老师宫子谦和老师公孙嘉。秦孝公十六年,一个老师和一个儿子犯了法,商鞅被判割掉鼻子。变法已久,秦人大喜。山里没有贼。前340年,秦、赵击败魏之子昂将军,魏割西河、秦之地,民迁大良。这时,梁大怒:“我最讨厌舅舅的话了。”商鞅因功被授予商武义称号。
尚军的法律太不仁慈,太忘恩负义。他制定了坐在一起的法律,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加大了体罚力度,包括凿顶、拔筋、铁锅煮等刑罚。秦国的贵族怨声载道。赵亮劝尚军怀恨在心,要他“回十五都,轻灌园林”,“不贪商,富于商,不惯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商即位,太子谢罪商鞅谋反。商鞅逃到边境,想留在招待所。结果店家因为他不出示证件而不敢入住,自然就“自杀”了;为了逃回魏国,任伟不愿意收留商鞅,因为商鞅曾背信弃义地攻破魏帅。后来商鞅又回到尚义,出兵北攻,出兵讨要,把杨杀在池中。死后被秦以“破车”论处,灭了商君一家
公元前359年,当商鞅协助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的代表人物甘龙和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润是不可改变的,用起来也不容易。“古法没有错,礼貌也没有错。”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异教,古法是什么?皇上不重修旧好,何必追随?”“治天下是不一样的,那时国家是不合法的,所以唐舞不循礼而为王,夏寅不循礼不易死。反古人必不可少,而循礼者不多。”所以主张“立当时,依事而制礼”(《尚军·更法》、《史记》、《尚军列传》)。这就用历史进化论的思想反驳了旧贵族所谓的“法家”、“礼法”,为推行变法做了舆论准备。教材中“商鞅口水战”的插图就是当时这场大辩论的写照。
商鞅变法
商鞅在公元前356年至公元前350年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改革。商鞅第一次变法发生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杨宽《战国史》(185)有这样一段话:“《史记·秦本纪》云:秦孝公三年,魏阳曰孝为公好。甘龙、杜挚等。,然而,彼此争论,但他们使用鞅方法,和人民遭受。活了三年,百姓就放了,却要拜为左家长辈。”在此基础上,又用了三年鞅方法,并于六年因“便民”而将魏阳升为常。但《史记·尚军列传》说:孝‘以魏阳为左女长,定变法之序’。在此基础上,下令变法,这应该是在六岁的魏阳被任命为常之后。两者比较一下,以后说好。《战国策·秦策》说:“尚军统治秦国,法律得到执行...孝了十八年,病了,养不起。他想向尚军传教,但他拒绝辞职《韩非子·家同篇》也说:“之法,‘孝,主尊安,国欲富强,八年后,车分于秦。”王先谦的《解集》认为把“十”字从“八”中去掉是对的。从六年(即公元前356年)魏阳“命为昌变法”后,到萧公二十四年去世,整年是19,正好是18。据此,商鞅的第一次政治改革应该是在公元前356年。
公元前340年,魏阳设计活捉魏国大将之子昂,击破魏军,迫使魏国归还过去夺走的西河之地。魏惠王说:“我讨厌我叔叔的话。”因此,商鞅立下汗马功劳,在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15城被封为尚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龚自谦等人痛斥商鞅“谋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到边境,想住招待所。招待所的主人并不知道他是商务绅士,但看到他没带证件,就告诉商务绅士法,没有证件留宿是犯罪。商鞅想去魏国,但魏国拒绝他入境,因为他活捉了他的儿子昂。他回到自己的封地,调兵抵抗,但是失败了,他死于一次汽车撞坏。
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先弃矿田,开一栋楼(楼就是田里的路)。秦把这些宽阔的建筑夷为平地,种上庄稼,开垦土堆、荒地、树林、沟渠等。,以前是用来划分边界的。谁开垦荒地,谁就拥有它。土地可以买卖。
第二,建立县组织,合并乡镇,组织成县,由国家官员直接管理。这样,中央政府的权力更加集中。
第三,迁都咸阳。为便于向东发展,将都城由永城(今陕西省凤翔县)迁至渭河以北的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
如此大规模的改革肯定会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和大臣反对这项新法律。有一次,秦王犯法了。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上到下都要遵守。如果上面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如果王子犯法,他的主人应该受到惩罚。”
于是,商鞅把太子的两个主子,公子徐和公孙贾,一个割了鼻子,一个脸上纹了字,定了罪。这一来,一些贵族和大臣就不敢违反新法律了。
十年后,秦国越来越富裕。周王派使者去祭祀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中原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魏只好割让河西土地,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
商鞅南门李牧
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落后于中原诸侯国。与秦国强相比,邻国魏也从秦国手中夺取了河西大片土地。
公元前361年,秦王秦孝公登基。他下定决心要争取实力,首先是搜罗人才。他下令说:“谁能想出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不管他是秦国人还是外国客人,都要封他为官。”
秦孝公的号召确实吸引了许多有才华的人。魏国(后来的商鞅)的贵族孙杨,在魏国不受重用,到了秦国,经人介绍,被秦孝公收留。
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想富强,就必须重视农业,奖励士兵;要想治国家,就要有奖惩。有赏罚,朝廷有威信,一切改革都会很容易。"
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见。然而,秦国的一些贵族和大臣竭力反对。秦孝公看到反对的人那么多,他刚即位,怕有乱子,就把改革暂时搁置了。
过了两年,秦孝公皇位稳固,拜商鞅为左庶民(秦国的官名),说:“从今天起,制度的改革完全由左庶民作主。”
商鞅起草了变法,但他怕人民不信任他,不遵守新法。首先,他让人在首都的南门竖起一根30英尺高的木头,并下令:“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就奖励12两黄金。”
很快,南门周围就围了很多人,大家都在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块木头谁都能扛,哪里用得着十两银子的赏赐?”有人说:“这大概是左书开的一个玩笑。”大家看着我。我看着你,却没人敢上去扛木头。商鞅知道人们仍然不相信他的命令,就把奖赏提高到五十两。没想到报酬越高,旁观者越觉得不合理,没人敢提。当每个人都在谈论它的时候,其中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说着就真的拿起木头走了,一直走到北门。商鞅立即传话给抬木头的人,赏他五百两黄金,一分也不能少。此事随即传开,顿时在秦引起了轰动。老百姓说:“左书的命令是毫不含糊的。”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奏效后,公布了他起草的新法。新法对奖惩有明确规定,规定官职大小和爵位高低以战争中的立功表现为准。没有服过兵役的贵族没有爵位;多产粮食、布匹者免官;任何一个因商业和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他的妻子和孩子,都作为政府的仆人受到惩罚。
商鞅变法以来,秦国的农业生产增加了,军事实力也变强了。不久,秦国进攻魏国西部,从河西一直打到河东,还把魏国的首都安邑打下来。
其实在商鞅树高之前,吴起也用了同样的方法。吴起任西和县令时,在城南放了一根圆木,规定谁能推圆木,就任命谁为首席大夫。结果真的有人这么做了,做的人也被关了。商鞅的做法流传下来了,而吴起的没有。
商鞅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
公元前356年的第一次政治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颁布法律,制定坐法,对轻微犯罪用重刑。李悝《法经》颁布实施,增加了坐法。即五家是五友,何以十家互相告发,同罪同坐,告发“汉奸”者与伐敌者同赏,而不告发。一家人藏着“汉奸”,连史、吴都是同罪。招待所收留没有正式证件的旅客,主人与“汉奸”同罪。
2.奖励兵役,建立20级兵役爵位制度。规定给敌方军事首脑一等奖,田地一公顷,房屋九亩,一个“杂种”服苦役。头衔越高,相应的政治经济特权就越大。没有兵役的宗室和贵族,不计入宗室成员,不享有贵族特权。
3.重农抑商,重奖农织,尤其重奖垦荒。规定“凡耕织于本业者,一律平反;事到最后,懒贫者视为有酬”(意思是尽力从事男耕女织的生产,多产粮食和布匹者免于自己的徭役;那些从事工商业的人,那些因为没有生产力而贫穷破产的人,连同他们的妻子儿女,都是政府的奴隶。
公元前350年的第二次政治改革,主要有以下两点:
1.“开奇道,封边关”。脱离过去,把每亩的小田界和每亩的田界都封了,把原来的“百步一亩”扩大到240步一亩,重新设置了“建筑物”和“封印”。国家承认地主和自耕农对土地的私有权利,并在法律上公开允许出售土地。
2.普及县制。没有县的地方,将多个乡镇市聚合成县,建成* * * 31县。郡守和县令由君主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