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的深层含义
知行合一的深层含义是,理解事情的道理和执行事情是分不开的。
名词简介: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符合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行合一,既不是用知识吞下行动,也不是用行动吞下知识,认为行动就是知识。这是明代思想家王守仁提出的。也就是说,理解事物的道理和在现实中应用是不可分的。
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讲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我们不仅要知道(“知道”),而且要实践(“做”)。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之为“善”。良知和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
历史渊源:
明成祖武四年,心理学大师王守仁在桂阳文明学院讲学,首次提出了知行合一的理论。所谓“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行”主要是指人们的道德实践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指的是道德意识与道德实践的关系。
哲学特征: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理论不仅是针对朱的,而且与陆九渊也有所不同。朱陆渡主张先知,后知。王守仁反对将知行一分为二,主张从我的内心寻求真理。他说:“知是行的理念,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的开始,行是知的成就。只说一件事,它就有自己的台词;只说一句台词,你就已经知道了。"
知与行是功夫的两面。知中有行动,知中有行动,两者不可分离,没有先后。脱离行为的知识不是真知,而是妄想;与知识分离的线不是忠实的线,而是看不见的线。他提出知行合一,一方面强调道德意识的自觉,要求人们在内心精神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也重视道德的实用性,指出人要在事物中磨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