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的历史沿革

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为适应东北根据地建立大批专业干部的需要,在佳木斯举办了第一期短训班。1948年3月,东北银行总行由佳木斯迁至哈尔滨,总行短训班设在哈尔滨天地街。1948 65438+2月,总行培训班随东北银行总行从哈尔滨迁至沈阳,培训班设在沈阳小南门里伪交通银行旧址。1950年6月,东北银行总行决定在东北银行干部学校的基础上扩建东北银行专业学校,并拨付5亿元作为建校基金。7月25日,1950,干校从沈阳迁至长春人民广场银行大楼。1952 10 10月23日,国务院、教育部决定将东北规划统计学院、东北金融学院、东北银行学院合并,组建东北财经学院。调整后,原东北银行学院部分教师、职工和专科生迁至沈阳,并入东北财经大学。在保留部分高职院校师生员工的基础上,开始筹建银行学校。9月29日,1958,吉林财贸学院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长春银行学校停办。1969 165438+10月,吉林省革委会加紧部署,在“加强战备”、“躲着人民”、“建立农村红色根据地”的口号下,动员全省广大干部排队入驻。同时决定撤销吉林财贸大学。1970年8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原吉林财贸学院、省财贸干部学校、省商业学校、省粮食学校、省供销社学校合并组建吉林财贸学校,校址在长春市斯大林街82号原吉林财贸学院。1978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恢复吉林财贸学院。吉林财贸学院经过恢复、发展和改革开放时期,逐步建设成为综合性财经高等院校和省级重点高等院校之一。1992 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吉林财贸学院划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税务本科院校,承担着为全国税务系统和吉林省培养高级税务和各类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任务。2000年,在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中,学院划归吉林省,成为省属事业单位。2004年初,长春税务学院被确定为吉林省重点大学。2010教育部批准长春税务学院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