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书信的历史故事。

韩春出生在缇萦。齐人之女,太守也。有五个女人,没有孩子。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逮捕长安的圣旨。离开。骂女人。生个女孩而不是男孩。优先不是有益的。缇萦听了哭了。跟着我父亲去长安。写一封信,希望成为一名公务员。为我父亲赎罪。重新开始。文帝同情他的孝心。体罚的圣旨。我被豁免了。秦定叟指的是父母。有女儿不喜欢。仅仅为了紧急是没有好处的。但是生男孩不一定有好处。怎么能在乎自己的感受呢?如果缇萦。虽然据说它有个儿子。能留住缇萦的心。这对缇萦来说并不难。也就是说,不适合缇萦。不远了。

文帝的母亲博皇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时是一个无人疼爱的妃子。她害怕住在皇宫里,害怕被吕后陷害,所以她要求和儿子一起住在戴军。生活在戴军不像在皇宫里那么富有,所以两个女孩知道一些普通人的疾苦。

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圣旨,说:“人若犯法,必被定罪。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一起抓起来?我不相信这种法律好。请大家讨论一下改的办法。”

大臣们一讨论,根据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坐(坐在一起就是一起牵连犯罪)的法律。

公元前167年,临淄有一个叫淳于缇萦的小女孩(淳于在缇萦的姓氏是tíaying)。她的父亲,淳于髡,原是一位秀才,以爱医和经常为人治病而闻名。后来他下了一个仓促的命令,但是他不想和一个官员来往,也不会去拍老板的马屁。没过多久,我辞掉了工作,成了一名医生。

有一次,一个大商人的妻子生病了,向淳于伊求医。病人吃了药,没有好转,几天后就死了。大商人把春雨一的事告诉了政府,说他错治了病。当地官员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包括在脸上纹身、割掉鼻子、砍掉左脚或右脚等。)并把他送到长安接受惩罚。

淳于毅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当他被护送到长安离家时,他看着女儿们,叹了口气说:“唉,我没有男孩子。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一个有用的。”

几个女儿低着头哭泣,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悲伤而愤怒。她想:“为什么我女儿没用?”

她提出要和父亲一起去长安,家人一再劝阻也没用。

当缇萦到达长安时,这位客户写了一封信,交给了宫门的守门人。

汉文帝接到信,知道是一个小女孩写的信,却很重视。该文件写道:

“我叫缇萦,是春雨怡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各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次他犯了罪,被判了体罚。我不仅为父亲感到难过,也为所有被体罚折磨过的人感到难过。一个人砍掉自己的脚,就成了残疾人;我把鼻子割掉了,不能再按了。我只想以后重新做人,没有办法。我宁愿被政府充作奴婢,替父亲赎罪,让他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很同情小女孩,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他把大臣们叫来,对他们说:“如果你们犯了罪,就应该受到惩罚。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在受到惩罚之后,是时候让他改过自新了。现在惩罚一个囚犯,在他脸上纹身或者毁掉他的四肢。这样的惩罚怎么劝人向善?你们商量个代替体罚的办法!”

大臣们一讨论,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变体罚为打板子。原句是砍掉脚,改为打500板;原来割鼻的句子改成了打300板。文帝正式下令废除体罚。就这样,缇萦救了她的父亲。

汉文帝废除体罚,似乎是一件好事。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有很多弊端。有的犯人被打死了五百、三百板,加重了处罚。后来是在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减轻了打板子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