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财政局的历史沿革

一、1949至1983

1949,1,成立粮食局,7月,改为财政厅,1961,改为财政局。1968成立“财贸革命领导小组”,1969改为“财政金融管理站革命领导小组”。1971 5月,原财政局、税务局合并为“财税局”。1978年财税分离,恢复财政局。

基层金融机构,区级财政在人民公社初期就设置了金融区职员、金融区职员、财务部。1960后,1金融干部进驻,1980区设立金融办。乡镇一级,1984之后会有财政所,每个财政所3到4人。

二。从1984到2001的年份

1984,165438+10月,财政局设立人事保密股、预算股、企业财务股、农业财务股、财务监督股(1989撤销,增设监督室),65438+2月,增设行政财务股。后1986、外事财务股、财政信贷资金管理股、会计事务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1996撤销,成立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后于2001撤销)、农业税管理股(2000年撤销,成立县农业税征收管理局,隶属县财政局管理)、1991、县纪委派驻

下属、挂靠、下属管理单位包括县控购处、县国库券销售处、中国会计函授学校庐江函授站、巢湖会计师事务所庐江分所(1997撤销,庐江会计师事务所成立;1999脱钩改制,不再归县财政局管理)、县税务、财政、物价检查所(2000年更名为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县债券服务部(1993更名为县经济开发公司)、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基层金融机构,1984后,各区都有财政所,乡(镇)有财政所。1992,撤区并乡后,每个乡设立财政所。2001,乡镇成立农业税办公室,与财政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三。2002年后

2002年6月,县级党政机构改革,重新设立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原挂靠管理单位部分并入内设机构。下设秘密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股(政府采购股)、社保股、外资股、农业股、农业税征收管理局(2005年以农业税稽查大队的牌子更名为农村财政所)、企业股(经济建设股)、财政监督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管理局与其合署办公)2004年增设乡镇财政所。

下属及下属管理单位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庐江函授站(2003年撤销)、县经济发展公司、县政府采购中心、县会计核算中心、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基层财政机构,每个乡(镇)设立财政(农业税)办公室(农业税办公室已于2005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