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种姓”和“种姓制度”?
“种姓”一词原意为“氏族”,后来随佛教传入中国,有时用于称呼瓦尔纳。但在19世纪西学东渐后,“种姓”成为“种姓”的中文译名。
于是,华人世界出现了混乱:“种姓”既可以指印度教经典中描述的“vārna”(即瓦尔纳,本义为颜色),也可以指现实生活中运作的“Jāti”(即种姓制度)。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形成于吠陀时代晚期,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这个体系把人分为四个等级,即婆罗门、赫鲁晓夫、吠陀和首陀罗。
种姓制度是以宗教为中介的分工制度。这个制度是世袭的,劳资关系是世袭的。这个系统的有趣之处在于:同一种工作,如果只是偶尔在家做,不如专业污染大;不同地区对同一份工作的态度不同。
比如理发师,在印度南部是极其不干净的,因为他们负责葬礼;但在印度北部,因为不需要负责丧葬事宜,所以地位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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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制
那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严格的等级制度,种姓制度下的各个阶层世代互相攻击。
这四个等级对地位、权利、职业和义务都有严格的规定:
一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和贵族,他们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祀神灵的特权,并享有奉献权。他们是主要的教育和受众,负责垄断文化教育,报道农时,解读宗教话语。
赫鲁晓夫的第二个层次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享有征收各种税收的特权,掌管军队,负责世世代代守护婆罗门阶级;
第三等级的吠陀是普通的雅利安人,他们没有政治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支持前两等级,即主要的商业;
四等首陀罗是被征服最多的土著,属于非雅利安人。它是由高级仆人和工匠组成的,他们提供膳食和烹饪,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是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所生的后代被称为混血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