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病酒》中的刘玲是谁?
庄子醉了,像鲲鹏一样,看见自己化成蝴蝶飞走了,忘了自己是庄周;一觉醒来,感觉又像庄周了。刘玲天生爱酒,带着棺材出去喝酒,光怪陆离,就像作家卡夫卡所说的“怪笔孤魂”。
“醒来时只坐在花前,醉了就睡在花下。半醉半醒日复一日,花开年年。”刘玲身高只有六英尺,也就是一米四,而且她的长相极其丑陋。但他豪放,心胸宽广,无拘无束,不拘小节,喜欢一个人玩。他经常骑着鹿车,带着一壶酒,命令仆人拿着锄头跟在他后面,说如果他醉死了,就就地埋葬。常年在鲁南旅游时,因醉酒而死,葬于山东凤城东北的刘垚村。据当地传说,刘玲曾在凤城喝了杜康酒,喝得酩酊大醉,三年不醒。所以有“杜康酿了酒,刘玲醉死”的说法。
刘玲从不与人交往,沉默寡言,对世界漠不关心。她只与阮籍、嵇康关系密切,见面时谈笑风生,十分投机。嵇康、阮籍,尤其是刘玲,喝酒追求醉态.........................................................................................................................................................这些狂热分子,个个都是酒量十足,个个都是豪奢之徒。这些爱好大概和他们所处的时代密切相关。欧洲接近中世纪的魏晋时期,社会黑暗恐怖,百姓怨声载道,不敢声张。于是,喝酒成了文人发泄内心不满和压抑的良药,酒成了文人孤独的点缀,也只有酒是他们灵魂短暂休息的慰藉。
有人说刘玲的工作是喝酒。当然这有点偏激,但他喝酒是出了名的。按《水浒传》的说法:“刘玲贪饮于墙上,李白递杯于窗前。”李白素有“百斗酒诗”、“酒仙”之称,而刘玲作为“七贤”中的名人,显然有点与众不同。他既没有嵇康也没有阮籍的杰出才华,也没有留下什么脍炙人口的文字,更没有像单涛、王戎那样的修养。终其一生,他只创作了一首酒德颂。因此,说到刘玲,似乎只有一个词——酒。刘玲几乎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因饮酒而出名的人。刘玲喝了这种味道很好的酒,并为自己的名字。他能挤进“竹林七贤”,排在最后,肯定多少沾了点酒的光。因此,当后代谈论葡萄酒时,他们会想到刘玲。我想没有人比他更懂酒了。
刘玲把酒视为一种宗教,几乎崇拜它。《竹林七贤》曰:“歌者于天地之间,徘徊无定意。”在《酒德颂》中,刘玲声称:“行无迹,居无定所,天在地上,这就是我想要的。”停了就拿瓢,动了就背锅。只有酒是服务,你会彻底知道其余的...如果你无忧无虑,你就会快乐。我喝醉了,但醒来时很惊慌。我听着雷声,对泰山的形状视而不见,感受不到冷热的感受。俯视万物之扰,如江汉浮萍。“刘玲放荡不羁的性格,就像金庸小说里的侠客,很像武侠剧《笑傲江湖》里的刘正风。
十几年前,影片中的第一幕似乎还历历在目:矮小怪异的午马饰演的刘正风,摇着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悠闲地漂流,搅起两岸汹涌的潮水,伴着翁涛的酒香,齐声唱出主人公漂泊人生的孤独与潇洒,更令人陶醉的,是那首激动人心的大气,对世俗人生的淡然。詹姆斯·J·s·王(James J.S.Wong)用他的尖叫声和尖叫声震撼着开阔的河水,每一个音节都像一块坚硬的石头,将他坚韧的声音抛向河水。虽然歌词不是很美,但是James J.S.Wong的声音低沉而尖锐,带着一点沙哑,不是颓废,而是震撼,是无忧无虑。
李白曾说阮籍做太守,骑着驴到东平。判竹十多天,一旦风清。他经常一个人旅行,以在路的尽头哭泣而闻名。尤其是光雾山中,哭过之后发出千古一叹:“天下无英雄,立子成名!”李白和他不是同时代的人,但为什么知道阮籍骑着驴去东平?大概是因为李白喜欢他,属于同一类型的人。
比起李白,阮籍感觉有点神经质,和阮籍齐名的嵇康更神经质,就是那个带着悲壮的宋广陵三走上断头台的“散中”。当时三千光棍请他当老师,嵇康可望不被砍头,但司马昭不许。行刑前,嵇康面带微笑,坐在钢琴上,平静地死去。但我不明白嵇康为什么会气到写“与山居元绝交书”。对于诚实正直的单涛来说,他竟然如此傲慢。我一直觉得嵇康当时真的是有点太生气了,不然一定是醉疯了。鲁迅先生也很喜欢嵇康。也许他和嵇康的驴脾气一样。他们都是“正史文学”的代表,风格犀利泼辣。莫言的小说文笔肆意奔放,文字极具征服力。不知他是否也深受“竹林七贤”的影响。后来因为年轻,老牟子常在自家的50亩高粱地里游荡。所以从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开始,他就很快进入了剧中的角色:“我奶奶”十九岁,从高粱地里酿了一坛高粱酒。然后,“我奶奶”一身红色连帽红色棉袄红色棉裤,在汪洋的红高粱地里,和蒙面人激情了一场。大概老谋子从浓烈醇厚的高粱酒中汲取了真正的汁液和灵感。
刘玲的神经质在于他怪异的放纵、放荡的荒谬和玩世不恭。刘玲把天当作帐篷,把云当作被子,把地当作席子,把太阳当作门,把月亮当作窗。刘玲的想象力是多么丰富啊!气势多宏伟啊!刘玲沉溺于饮酒。有一次,酒心情很好。正好有个男的推门进来,见他光着身子呆在屋里,就笑他太俗气,太没礼貌。刘玲突发奇想,说:“我把天地当作我的房子,把房子当作我的裤子。谁叫你钻进我裤裆里了!”"
刘玲确实是一个非常古怪的人。当然,他也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你看,在对付取笑他的人的时候,他顺手把那些形而上的东西都背上了。世界浩瀚无垠,人生活在浩瀚的宇宙中真的很荒凉,还要在这空旷的空间里得到一个微小的住所。只有生活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他们才能感受到世界的安定,感受到日月的辉煌。我真的不明白,刘玲,这个又矮又丑的奇怪男人,似乎浩瀚的宇宙都装不下他普通的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