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重的惩罚是什么?
古代最严重的惩罚是:
1,醉骨。
这是武则天发明的一种酷刑,剜犯人的眼睛,割犯人的耳朵,砍犯人的手脚。做成人体后,扔进装满酒的大桶里,是令人发指的“醉骨”,绝对是古代十大酷刑。
2.腰斩。
用一把重斧从腰部把囚犯劈成两半。行刑后,犯人往往一时半会死不了,所以比砍头残忍多了。
3.扭转。
将绞刑纳入法典始于北魏。在隋朝,黄恺的法律规定死刑为斩首和绞杀。在唐德宗,刑部侍郎班鸿雁建议将绞刑和斩首改为用大棒执行,并被批准执行。但不久之后,用重竿代替绞刑的做法被废除了。
4.坚持杀。
棒杀是唐朝政府使用的一种极为普遍的刑罚,棒杀不仅是一种羞辱致死,也是一种折磨致死。犯人被残暴的官员用重棒打死,宫中卑微的宫女和小太监也常受此刑。犯人的尸体血肉模糊,血肉模糊。
5、切舌。
割掉一个人的舌头,经常被后宫的妃子用来惩罚宫女,或者被皇帝用来惩罚信口开河的大臣。
6、竹书夹。
唐代枷的种类恐怕是世界上最多最恐怖的了。犯人的双手被戴上手铐固定,用竹板编织的书皮包裹在犯人的胸前到腹部。残忍的官员们转动连接在书皮两边的绳子,用收缩的力量在囚犯的身体上翻滚。行刑后不留痕迹,反而会让犯人痛苦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