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起源于那个国家。

Rock的本义是“岩石”。关于它的起源,比较正统的观点是,人们因为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腐朽而对现实不满。但我的肤浅理解是,这是流行音乐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我们熟悉的流行歌曲大多是情歌,非常重视旋律。其实大部分歌曲只有细腻的旋律没有内容。这些旋律虽然优美,但听多了难免让人烦躁,于是人们期望有一种音乐能超越旋律的约束来表达内容,摇滚乐就诞生了(摇滚乐的主要表达方式,如“噪音”、“摇滚音乐”它有几个特点:真实、革命、创新。现在摇滚音乐已经发展到八大系,超过150种音乐风格。摇滚诞生于美国,但它的影响很快就跨越了海洋,穿透了语言的障碍。它影响了几代年轻人。摇滚文化很快影响了欧洲青年,以英国青年为代表的一批欧洲青年也开始质疑传统音乐现状。然而,文化差异也影响了他们对摇滚乐的理解,进而影响了摇滚乐发源地美国的艺术家。摇滚乐就像文化的使者,传播、融合、颠覆着不同肤色、不同语言、不同文化的人。90年代的摇滚乐队不再停留在宣泄爱与怒的层面。当人们静下心来思考时,即使没有找到真正的答案,也会更加深思熟虑。所以哥特乐队、死金乐队、巴洛克乐队丰富了摇滚的种类。或许他们的实力不足以产生太大的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有思想,更理性。历史记载,历史上第一首打上摇滚烙印的作品是美国白人音乐家比尔·哈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录制的《夜以继日的摇滚》。那时,比尔·哈利穿着时髦的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油光发亮。如果这样的人走在街上,或者站在现在的舞台上唱这首歌,没有人会认为他唱的是摇滚,但历史却将其定义为第一首摇滚作品。这并不奇怪。原来人们还是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原来人们还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时代开的一个玩笑。这样看来,其实任何一个具体的定义看起来都是相对的,因为时代在变,人们的认知领域也在不断扩展和变化。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就是给一个东西下定义,因为需要准确简洁的描述。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就是定义一个东西,因为你可以用你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方式给出一个概念。所以很久以前,在中国人的传统意识里,一头长发,一件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觉得摇滚就是吉他上的独奏,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现在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有人说这些都是错的。于是带着越来越多的疑惑,我开始翻阅相关的作品和资料,找到了一些所谓的摇滚专家给出的如下定义:格里尔·马库斯是著名的摇滚经典《神秘列车》的作者,他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比如猫王,无非是“戏剧化地表现作为一个美国人的感觉,生动地表达美国生活的意义、价值和利弊”。卡尔·贝尔认为摇滚是“民间艺术”,是他的《摇滚故事》中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查理·列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这是城市青少年创造的一种新的音乐呐喊。乔纳森·艾森称摇滚是“对西方文化的虚伪反叛”...《摇滚时代》里的“一种深深刻下的颠覆形式”。戴夫·哈克在《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分析摇滚,认为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罗·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中高度重视摇滚,将其作为资产阶级的阴谋,目的是拉拢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迷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惰而脱离现实”。理查德·戈尔茨坦在《摇滚的诗歌》中认为,摇滚最重要的特征仍然是对青春活力的肆意挥霍...说到这里,我想起了美国黑人音乐人查克·贝里用他的作品给摇滚下的定义,也是50年代初Johnny B,Good的一首作品。它讲述了一个年轻吉他手成功的故事。它以叙事的方式给摇滚乐增添了一种非常吸引人的光环,可以让一个普通人成功,辉煌。这个普通人可以没有乐理或者音乐方面的知识,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唱出自己的想法,只要他愿意。此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向外星生物发射的一艘宇宙飞船上,这首歌还被录制在一张光盘上,作为人类文明的精华来表达地球人的文明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