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副职和买办是什么意思?

买办本质上是经纪人,是中国经纪人和经纪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个特殊阶层。“买办”一词是葡萄牙语的意译(买办“康白学位”),原意为采购人员,中文翻译为“买办”。清朝初期,买办专指为广东十三行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采购员或管事,后来逐渐发展为外国企业在华雇佣的中介或代理人。买办是一类特殊的经纪人,具有洋行雇员和独立商人的双重身份:作为洋行雇员,买办受到外国势力的庇护,可以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买办作为独立的商人,也可以代表洋行在内地买卖商品或出面租赁房屋、购买不动产。

鸦片战争后,“买办制度”随着洋行业务的发展而变化。买办阶层与外商* * *的相似性使其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独特的群体,他们成为西方国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侵略和控制中国的工具。这些买办阶层不仅管理钱物的进出和保管,还参与企业经营和商品交易,并经常代表洋行深入内地进行购销;与华商谈判价格,订立交易合同,凭借自己的地位取得双方对货物收付的信任。他们逐渐成为对外对华贸易的代言人。随着公营银行的取消,买办阶层成为垄断中外贸易的中间商。一些人逐渐失去了他们的公平立场,讨好外国侵略势力,压迫中国商人,有时还分享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向中国勒索的赔款中的“赔款”。他们中的许多人变得富有,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伟大的买办。民国时期,这些买办被外商改名为“华商”,以消除国人的排外情绪。但买办的工作性质并没有改变,除了经营自己的生意,还是外商的高级雇员。

关于买办,历史上众说纷纭,但从经纪史的角度来看,买办是中国近代史上一种特殊的经纪人。买办活动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