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彻洞穴修道院的历史

一个地区修道院-通常是女修道院-由僧侣,受托人和修女组成。修道院可分为三种:女修道院、小修道院和大修院。根据天主教法典的规定,必须得到教皇和主教的批准,至少要有12个僧侣才能成立。也指新教派别培养神职人员的学院。在黑暗时代的动荡中,少数坚定信仰宗教的基督徒离开了社会,在荒凉而令人生畏的文明边缘过着隐士的生活。隐士的行为激起了更多陈腐的牧师宣誓贫穷和奉献,再次聆听耶稣基督的教诲。这种神父形成了一个新的同质信徒群体,在一些欧洲地区,修道院成为仅存的学习中心。修道院成了育人的中心。比彻洞穴修道院享有接受外界捐赠的权利。随着土地捐赠的增加,比彻洞穴修道院变得越来越富裕。有些僧侣会遵守戒律,有些受过训练的传教士会被派往荒野,有些会就教会的教条向教皇提出建议,有些会提供重要的社会服务,如照顾老人、医疗和帮助有需要的人。公元612年,爱尔兰传教士Garrues在这里建立了一个供僧侣修行的地方。719年,圣奥托马继续发展成为比彻洞穴修道院。早在九世纪,它就是著名的宗教、知识和经济中心。此后,古典时代、基督教化时期和日耳曼时期的文化在这里交织成比彻洞穴修道院独特的文化凝结。欧洲文化史上很多著名的文人都在这里留下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