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成立于哪一年?
但由于苏联代表坚持认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该拥有否决权,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应该是联合国创始成员国,草案的部分内容久久不能确定。后来在雅尔塔会议上解决了这些问题,即确认常任理事国在对实质性问题进行表决时拥有否决权,但禁止对提交安理会审议的任何争端进行表决;乌克兰和白俄罗斯是创始成员国。
来自51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旧金山会议。1945年6月26日,代表们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董作为中国代表之一在宪章上签了字。1945 10年10月24日,联合国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宪章》规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基于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和自决原则的友好国际关系”;“促进国际合作”是其宗旨。
联合国成立的文献记录
1945,10年10月24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宣告成立。联合国是二战中反法西斯同盟国为巩固战争胜利、维护战后和平与安全而创立的国际组织。它的诞生是当代世界历史上极其重要的事件,对战后国际政治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酝酿和构思
早在1916年,时任美国总统候选人的威尔逊就提出了建立世界组织的想法。他说:“世界各国必须团结起来,确保任何扰乱全世界的行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维护世界和平的问题被提上日程。1919、在解决战后问题的巴黎和会上,美国总统威尔逊发起并积极推动了国际联盟的建立。由于美国国会不批准其加入国际联盟,提出并推动建立国际联盟的美国最终未能成为这一国际组织的正式代表。1920 65438+10月10日,《凡尔赛条约》正式生效,标志着国联正式成立。国联成立后,标榜“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但实际上,它只是被战胜国的列强操纵,成为帝国主义推行其侵略政策和重新瓜分殖民地的工具。因此,它无力阻止侵略和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仅20年,法西斯国家就点燃了侵略战争,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给全人类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浩劫,国联灭亡。在与法西斯国家艰苦斗争的岁月中,盟国萌发了创建一个新的国际组织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想法。这一思想最早是在《大西洋宪章》中提出的,由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的丘吉尔于8月1941日共同签署。宪章提到在纳粹暴政最终被摧毁后,建立“广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体系”。这一提法后来被盟国普遍认为是未来国际组织的代名词。1941 9月24日,在同盟国伦敦会议上,苏联政府代表、驻英大使麦斯基宣布同意《大西洋宪章》的基本原则。同年65438+年2月4日,苏、博友好互助宣言明确提出,战胜希特勒后,“只有通过新的国际组织和以持久联盟为基础的民主国家联盟,才能保证持久的、公正的和平。”1942 65438+10月,与美、苏、英、中法西斯轴心国作战的2 6个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宣布《大西洋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同盟国的共同纲领,并一致同意绝不单独停战,也不单独媾和。这是第一次使用“美国”这个词。据说罗斯福德总统是边走边想出这个词的。“美国”代表的是反法西斯联盟,和后来的联合国组织不太一样,但联合国就是脱胎于此。从65438年到0943年,二战形势发生了有利于协约国的根本性战略转折,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已成定局,安排战后世界的问题变得紧迫。从形势需要和各自利益出发,各主要国家都非常重视战后国际安全机构的规划。鉴于威尔逊在一战中的教训,罗斯福急于在和平实现之前建立新的国际组织,以免重蹈美国加入国联的覆辙。从美国的全球战略利益出发,罗斯福对战后国际组织的设想是:(1)有效维护和平,以防止侵略国发动新的世界大战;(2)美国可以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3)不能是弱国联盟的再版。强调大国要在战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中发挥国际警察的作用。为此,罗斯福重视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争取苏联的支持与合作至关重要,否则未来的国际组织很难具有世界性。第二,中国应该享有大国地位,这是对中国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巨大贡献和中国的巨大潜力和伟大未来的认识。同时也将在未来依靠中国起到牵制苏联的作用。苏联还强调,未来的世界组织应该成为阻止德国卷土重来的强大堡垒,这个组织应该有充分的权威和手段来制止侵略,维护和平。斯大林指出:它“不应该是既没有力量也没有手段阻止侵略的国际联盟的重复”同时,苏联也非常关注这个组织,从制度上保证其大国地位。至于英国,由于国力衰退,当年的辉煌难以展现,也难以享受当年国联的荣誉,只能追随美国,与之保持一致,以尽力守住英国的领土。1943 65438+10月19日至30日,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通过了《苏、美、英、中普遍安全宣言》。中国驻苏联大使傅炳昌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这一文件。在宣言中,四国宣布:“它们认识到有必要根据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尽早建立一个普遍的国际组织,所有这些国家,无论大小,都可以作为成员加入,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1943 165438+10月23日,开罗会议的第二天晚上,罗斯福在与蒋介石的谈话中表示,中国应取得四强之一的地位,平等参与四强机构的所有决策。蒋介石回答说,中国将高兴地参加四强的所有组织,并参与决策。第二天,中国代表团成员王宠惠奉蒋介石之命,向美国代表团成员霍普金斯递交照会,要求成立美、英、苏四国委员会,负责联合国理事会的组织工作。1943、112、1年6月28日的苏美英德黑兰峰会上,罗斯福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建立国际组织的方案,建议未来的国际组织应该包括三个独立的机构:一个由大约35个“美国”组成的庞大机构;由苏、美、英、中四国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加上欧洲的两个国家,南美、近东的一个国家和英国自治领的一个国家;由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组成的“四警”组织。罗斯福强调新的国际组织应该是全球性的,而不是区域性的。罗斯福的建议得到了丘吉尔和斯大林的同意。65438年2月24日,罗斯福说:“英国、俄国、中国、美国及其盟国代表了世界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口。只要这四个军事大国团结一致,决心维护和平,就不存在一个侵略国再次发动世界大战的可能性。”
联合国已经成形。
罗斯福从德黑兰回来后,要求国务院按照他的设想,尽快提出战后建立国际组织的建议。几天后,国务院非正式议程小组向罗斯福提交了一份“建立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的计划”。该计划对一些重大问题提出了几个可供选择的方案,供罗斯福参考。一个月后,罗斯福原则上批准了这个计划。他对大国否决权的看法是,执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议应由大国一致同意做出,大国可以弃权,但必须受决议约束。根据罗斯福的想法,国务院起草了《普遍性国际组织暂行草案》。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与国务院非正式地讨论这一草案,并认为这一草案可以与英国和苏联讨论。1944年5月30日,美国国务卿赫尔邀请英国驻美大使哈利法克斯和苏联驻美大使葛罗米柯到他的办公室,向他们简要介绍了参议院外交委员会特别委员会的讨论情况。赫尔要求英国和苏联大使告诉各自政府,他们将考虑邀请中国参加战后起草国际组织章程的会议,并希望英国和苏联能分别就未来的国际组织提出建议。18年7月,美国政府将修改后的草案交给了中国、苏联和英国政府。根据赫尔的意见,草案做了两大改动:一是没有明确规定成为争端一方的大国能否使用否决权,这个问题以后再讨论;二是增加法国为常任理事国,安理会成员由8个增加到11,即增加3个非常任理事国。不久,英国政府提出一项建议,对赫尔的第一点表示强烈不满。苏联以苏联未对日宣战为由,反对中国参加正式讨论。经过协商,三国达成以下协议:即将举行的会议将分为两个阶段。首先由美英苏三国讨论三国关于国际组织的建议,然后由美英中三国讨论同样的内容。265438年8月26日至1944年10月7日,美、英、苏及美、英、中四国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古老庄园邓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8月21日至9月28日,美、苏、英三国政府代表出席第一阶段会议。10年9月29日至6月7日,美、英、中三国政府代表出席第二阶段会议。中国政府的代表是顾维钧。在两阶段会议上,四国代表在美国提出的普遍性国际组织临时草案的基础上,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提案》,准备提交今后召开的新的国际组织章程会议。《建议》提出将新的国际组织称为“联合国”,并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会员国的资格、联合国主要机关的组织和权力等等。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勾画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解决了建立联合国的主要问题。罗斯福将会议提议称为“国际政治合作的基石”,斯大林认为会议是“联合国大家庭阵线的鲜明象征”。然而,顿巴顿橡树园会议未能就两个重要问题达成一致。第一,安全理事会的表决程序。根据该提案,联合国包括四个主要机构:大会、安全理事会、国际法庭和秘书处。安理会承担着维护国际和平的主要责任,由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六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在这三个国家中,毫无疑问,常任理事国有否决权。然而,美国和英国代表认为,如果一个常任理事国是争端的一方,该国不应享有否决权。另一方面,苏联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取消否决权。双方未能统一,所以在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的提案只说了安理会的表决程序还在考虑中。第二,联合国创始会员国的问题。美国提出,除了联合国宣言的26个签约国,还有8个国家,其中6个是拉美国家,没有对轴心国宣战。苏联代表葛罗米柯提出,如果将16个苏联加盟共和国也纳入创始成员国,苏联同意接纳八个未宣战的交战国。美国代表听到这一消息感到震惊。罗斯福认为苏联的要求,就像美国要求接纳美国48个州为联合国会员国一样,是“荒谬的”。他要求会议对这个问题严格保密。8月31日,他致电斯大林,进行紧急磋商。双方同意暂时搁置这个问题。1945年2月的美苏英首脑雅尔塔会议上,罗斯福就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两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提出了妥协方案。关于安理会的表决程序,他提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如果是当事方,就不应使用否决权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的“准司法”问题;对于以强制手段解决的“实质性”问题,例如停止破坏和平和控制军备,安全理事会作出的所有决定都需要常任理事国的一致意见,无论它们是争端还是冲突的当事方。这一方案被称为“大国一致原则”,也被称为“雅尔塔公式”。在联合国创始国问题上,美英向苏联让步,同意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为该组织创始国。同时,三方达成默契,如果美国也要求增加投票权,苏联和英国将支持美国享有与苏联同等的三票。消息传出后,美国舆论指责美苏“幕后交易”。美国政府不得不在4月3日宣布,美国支持苏联的要求,但不为自己争取三个投票权。雅尔塔会议决定于1945年4月25日在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制宪会议。参战国应该是1942年10月25日签署联合国宣言的国家,以及1945年3月30日之前向轴心国宣战的国家。会议建议,中国和法国也应成为旧金山会议的发起国。法国拒绝了这一提议。1945年3月5日,美国代表中、美、苏、英四国向有关国家发出邀请信,提议将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的建议和雅尔塔会议的有关协议作为正式方案提交旧金山会议,并邀请被邀请国对建议提出修改意见。到5月5日,1945,各国提出了近1200条修改意见。
史无前例的制宪会议
1945年4月25日,就在苏联红军和英美联军在易北河成功会师的同一天,联合国制宪会议在旧金山大歌剧院如期召开。会议的正式名称是“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这是世界外交史上前所未有的事件。来自46个国家的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共有282名代表和1726名随行人员。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1058人,记者2636人。中国、美国、苏联和英国的首席代表是宋子文、斯特丁纽斯、莫洛托夫和艾丹。中国代表董是中国政府代表团的正式成员。法国的首席代表是佩德罗。会议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25日至5月2日,大会进行一般性辩论,研究讨论大会组织工作,并作出如下决议:成立由各国首席代表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和由中、美、苏、英、法等14国首席代表组成的执行委员会,由四个发起国首席代表轮流担任大会主席,斯特丁纽斯担任执行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主席。应设立四个特别委员会,分别研究《宪章》的相关部分。所有实质性问题的决议均须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所有程序性问题均须半数票通过。中文、英文、俄文、法文和西班牙文是大会的正式语文。此外,大会通过了一项邀请四个新参与国的决定。在决定是否接纳阿根廷的问题上,美国声称拥有多数票并强行通过,这在联合国开了操纵投票的坏先例。第二阶段,5月3日至6月20日,各专门委员会讨论制定章程。第一个特别委员会负责研究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第四个特别委员会研究国际法院和各种法律问题。这两个委员会比较顺利地达成了协议。负责研究大会和托管的第二特别委员会争论很大。澳大利亚等一些中小国家代表主张扩大大会权力,遭到苏联代表的反对。最后,达成了一项协议,通过一项修正案,扩大原则法案中规定的大会权力。在托管问题上,有一个关于托管目的的争论。中苏等国认为托管最终应达到独立的目的,英法意维持凡尔赛和会制定的托管统治制度,美国态度冷漠。经过反复论证,最终协议规定托管制度的基本目的之一是“促进其逐渐向自治或独立方向发展”最有争议和最激烈的问题是负责研究安理会问题的第三特别委员会。在会上,许多中小国家,如澳大利亚,对大国在安全理事会的权威和否决权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大国通过协商将否决权作为自己的特权”是“小国和大国不平等的典型表现”,应该修改、缩小甚至废除。会上出现了40多个中小国家反对几个大国的局面。他们提出了23个问题,并要求四个赞助商回答和解释。然而,他们限制大国否决权的努力失败了。在讨论如何回答中小国家关于安理会表决程序的问题时,四大国再次产生分歧,对雅尔塔公式做出不同解读。苏联代表认为,否决权适用于决定一个问题或争端是否应该讨论。中国、美国和英国反对苏联的观点,即安理会是否应该讨论提交给它的问题是一个程序性问题,可以由简单多数通过。双方的尖锐对立一度让制宪会议陷入瘫痪。最后,杜鲁门通过访问苏联的霍普金斯直接与斯大林谈判。斯大林接受了美国的立场。中、美、苏、英四国在讨论并统一意见后,发表了《四提案国代表团关于安理会表决程序的声明》,对雅尔塔公式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到6月20日,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全部结束。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指导委员会和执委会所属机构对各专门委员会制定的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和审查。1945年6月25日晚,大会一致通过《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公约》为《宪章》的组成部分。6月26日上午,在老兵礼堂举行了8小时的签约仪式。最初出席会议的46个国家的代表和后来应邀出席的丹麦、阿根廷等4个国家,共有来自50个国家的约153名全权代表用中文、英文、俄文、法文和西班牙文签署了章程。中国代表团第一个签字,随后是苏联、英国和法国代表团,然后其他国家代表团按英文字母顺序逐一签字。美国作为最后一个签署的国家,签署了该条约。中国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的身份代表董在宪章上签字。波兰因尚未成立全国统一政府,未能派代表与会,但保留了创始成员国身份,后于194510.00+05签署了宪章。签署宪章的565,438+0个国家被称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这一天后来被联合国定为宪章日。当晚,旧金山会议举行了隆重的闭幕式。中国、美国、苏联、英国、法国等10个国家的代表在大会上发言,盛赞大会取得的成果。杜鲁门总统最后发表了讲话。为期两个月的旧金山制宪会议圆满结束。1945 10 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后来,联合国将这一天定为“联合国日”。《联合国宪章》分为序言和第19章,共111条。根据《宪章》,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世界和平;在尊重平等权利和人民自决原则的基础上促进国家间的友好关系;促进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合作。为了实现上述宗旨,联合国根据以下原则行事: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互不侵犯和领土完整、不干涉他国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和平共处。根据《宪章》,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大会由所有会员国组成,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机构。安理会由中、苏、美、英、法五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有权做出所有成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和执行的决定。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联合国宪章》是当代国际关系史上划时代的文件。它孕育于反法西斯战争的艰苦岁月,产生于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那一刻。其宗旨和原则符合各国人民对未来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要求。然而,实现这些宗旨和原则比以曲折、复杂和困难的方式制定它们要困难得多。1946 65438+10月1日至14年2月,第一届联合国大会在伦敦举行,51个创始会员国出席。大会正式成立了联合国组织,并决定接受美国国会的邀请,将联合国永久总部设在纽约。联合国正式开始工作。在纽约曼哈顿的东河上,有一块属于全世界的1.8英亩的“国际领地”。在这片土地上矗立着一座39层的摩天大楼和一群宏伟的建筑,这就是联合国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