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调查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社会背景下,保障村(居)集体组织的基本运转,缓解村(居)组织的财政困难,调动村(居)干部的积极性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为此,笔者近日对我县望直港镇21村(居)组织的财务运行现状进行了调查。
一是村(居)经济组织运行存在问题。
1.村级组织收入渠道少,资产增值空间有限。因为这个镇大部分村没有村办集体产业,村里经济主要来源于农田承包的收入,村集体经济非常脆弱。少数村虽然有一些旧校舍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但收益极其有限。尤其是望直港镇西边的几个村,几乎没有集体盈利的资源。他们主要靠上级划拨的资金支付村干部的部分工资,靠开荒资金维持日常工作。有的村虽然拿下了土地复垦项目,但了解到土地项目资金还是层层剥皮,最后真正项目的资金所剩无几。村级组织没钱办事的问题比较突出。
2.公益项目要求多,村级负担难以解决。由于村级组织负责农村很多公益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村庄改造、道路、桥梁、泵站、河道、环境清洁、秸秆禁烧、路灯绿化、工程维护等都需要村里自筹资金来配套。目前农民中基本没有义务工,村集体公益项目就得花钱雇打杂的。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长期在外打工,村里雇佣的老杂工存在不努力、工作日单价高的现象。农村五保户的资金一直由村里承担。虽然有上级部门的专项补助,但仍需村级三项基金安排。由于资金预算的限制,农村五保户数量受县镇人头指标控制,应享受五保户而未享受五保户的只能由乡镇来保障。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村庄贪大求全,不顾实际财力,加重了村庄的经济负担,为农村社会的稳定留下了隐患。
3.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陈很难收两笔交易。目前,乡镇农经部门注重农村“三资”管理,对村级财务进行“双托管”,可定期公开。但由于现行农村财务会计制度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现行会计内容不衔接,会计科目不统一,许多项目支出列在“其他支出”或“公益金”、“公积金”名下(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村民无法理解。一些村项目存在资金核算不规范、招投标程序不全、预决算不全、长期不结算、自制白条较多、白条到库现象;一些村会计主管人员变动频繁,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较少,代理记账和村级会计主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农民欠的流动资金两项太大,村干部人数少,很难催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些欠钱的农民长期外出打工,承包的土地委托给村里,难以落实;有的户患疾病,宅基地旱地的历史矛盾,以及刁难户拖延等。影响了村级交流的进程。
4.工作总结村干部待遇差,队伍不稳定。据调查,该镇在职村干部月平均工资约20xx元,一部分由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另一部分由村集体收入支付。和正在工作的人相比,收入报酬差距很大,心理上有落差。此外,由于起步晚、基数低、自付比例高(50%)、收入低(每人每月500元左右);像农民一样享受农村医保待遇。每年都有一些村干部因为工资低、工作量大、生活差而主动辞职。另外,目前村干部人数比较少,一般配备5-7人;目前行政村面积较大。即使少数村配备了生产组长(年薪4000元左右),但由于待遇低,生产组长队伍极不稳定。据调查,也有一些村有自己富余的退休干部,退休资金负担很大,如马多村有12人。
二,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几点建议
新时期村级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了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笔者认为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拓展集体增收空间,持续化解债务。第一,各村(居)组织要依托本村(居)的土地资源、网络资源、产业优势,报人气,因地制宜找项目,立足实际求发展。村(居)组织可以投资土地、厂房等资源,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易于管理的项目,提高自身造血功能。二是各级政府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加大对贫困村建厂的帮扶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有稳定的经营租金收入。三是采取多项措施化解村级债务。建立村(居)债务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对村(居)现有债务,通过清偿债务、核销债务、拍卖债务、转让债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化解村(居)债务。
2、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筹资标准,减少村级设施。
一是建议省财政加大对村(居)的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农村五保户资金的财政投入,可以改革农村五保户按乡镇总人口进行资金扶持的方法。改变过去村里五保户越多,村里负担越重的做法。加大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标准。
二是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减少村级设施。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针对农村基础条件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农村小城镇和中心村。注重多渠道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鼓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自行筹集资金,通过撰写范文发起社会爱心捐助,充分发挥支农项目资金的社会效应,尽力减轻村(居)经济负担。加强农村土地复垦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村(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杜绝层层克扣现象。
3.建立村干部薪酬稳定增长机制,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建立村干部报酬保障和年收入增加机制。建议在职和离职村干部的工资全部由县级财政统筹管理,给农民“一次性”发放。根据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县财政可以在年度报酬中预留一部分资金作为目标责任抵押金,再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补发或扣减。基本实现“六个统一”,即统一村干部人数、统一村干部工资补贴标准、统一打卡发放奖励、统一村(居)办公经费补贴标准、统一村干部社保待遇、统一财政转移支付年增长率。
4、规范村账核算行为,提高民主理财水平。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势在必行,重点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具有监督村级财务的职能。然而,目前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短缺,无法满足需求,财务记账难以到位。村级民主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财务收支基本信息公示不充分。但乡镇会计管理站业务实力较强,整体业务素质较高,信息办公设备齐全,具备一定的记账核算条件和能力。建议将农经中心的村级财务代理记账职能和代理行政事业单位的镇会计管理站集中核算职能合并,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减少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