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精河的刘楼到底拆了没有?
为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决定冻结滕州市振兴南路延伸工程区域建设等各类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的范围
1、_堆村地区:东临规划和平路,西临粮库东墙;南起腾飞西路,北至_堆村。
2.两个村的居民区:轴心村和安庄村。
3.振兴南路延伸工程区域规划用地范围。
二、冻结时间限制
2021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
第三,冻结内容
(一)新建、临时建设、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的;
(三)房屋、厂房房屋租赁账户的确认、交换、出售、抵押、赠与、分析、租赁、分类;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房屋装饰和改造,扩大厂内新购设备的再生产;
(五)种植绿地、美化景观、安装灯饰及其他地面附着物;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本通知下发后,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和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税务局、滕州供电部门、中国移动滕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滕州分公司、中广有线滕州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徐红镇、泾河街道在新确定的冻结范围内停止一切手续。
(二)本通知下发后,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徐红镇、泾河街道要相互配合,加强冻结范围检查,严厉查处未经合法批准的违法购地建设行为;冻结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由责任单位按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处理;对不服从管理,仍对冻结范围内违法建设置若罔闻的,依法处理;凡不听劝阻,影响正常管理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冻结区内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美化、增亮、扩大新设备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再生产,在征地拆迁时不予补偿。
(四)冻结范围内的村集体、村民、企事业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改造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