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是干什么的?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

民政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拥政爱民、地名划分、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一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一级设民政厅,市县一级设民政局,乡镇一级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民政工作具有中国特色,泛指中国历代国家或政府针对人民,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社会政治性的国内社会行政工作。

民政的主要业务:

1978期间,国家恢复主管民政工作的机构,五届全国人大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要业务为: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行政区划、基层选举、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和国家机关人事管理。

1983、1988、1993,机构改革都调整了民政部分管的业务。分离了一些业务,增加了一些业务。

根据国务院1993批准的民政部机构改革三个方案的规定,民政部主管的主要业务是: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农村养老保险、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区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收容遣送、涉外儿童收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