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养老保险新政策2022

1.政府将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加大对市县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和福利机构建设的投入,优先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通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风险分担和防范机制,增强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应对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政府制定完善了长照补贴政策,引入第三方制定长照评估标准,并监督政策实施效果。

2.简化登记审批手续,降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门槛,落实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和培训。大力推进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动发展公办与民办、民办帮扶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养老资源,实现机构社会效益最大化。

3.积极应对社会养老需求,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要发展方向。按照就近便利、规模小、功能多样的要求,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加大医疗、康复辅助器具、文体娱乐、温饱、餐饮等设施配套力度,为社区居家养老创造必要条件。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增强护理功能;依托农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托儿所和活动站。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老年人协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低龄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

4.坚持供需协调推进,培育养老市场,丰富养老服务产品,促进老年人消费,实现供需有效衔接。加快发展医养结合,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布局,以一体化、社区嵌入、居家监护等多种方式支持机构发展,满足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医疗和康复护理需求。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养老信息和资源互联互通,为居家老人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同时,大力发展心理咨询、财务管理、法律咨询、生活救助、社会参与等专业精神慰藉服务。加强老年人优待保障,建立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让老年人选择最好的服务。

5.把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与促进城镇就业和农村扶贫结合起来,开展常态化的养老护理员在职专业培训,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6.加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逐步制定完善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生产、绩效评价等标准体系,通过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监督抽查等方式,提高养老服务业水平。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产权制度,放开定价机制,促进要素市场公平竞争,实现优化重组,提高养老服务产品质量。加强养老服务基础数据统计,建立不同年龄段老年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政府管理决策、政策研究和公共信息查询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