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加拿大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大约33000年前。当地的土著居民由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梅蒂斯人组成,大约在33000年前迁移到北美。大约在公元986年,北欧海盗暂时居住在现在的纽芬兰。斯堪的纳维亚人是第一批踏上北美土地的欧洲人。然而,只有在16和17世纪,欧洲人才在北美永久定居。来北美定居的欧洲人主要来自英国和法国。
在1763结束的七年战争中,英法签订的巴黎条约让法国放弃了他们在北美殖民地的主权。美国独立战争(1775 -1783)后,大规模亲英分子北移至英属北美。从1812到1815,美英在北美发动了1812战争。
1867年,英国政府通过了《英属北美法案》,并同意于1年7月日成立加拿大自治领联邦政府。1867年,安大略省、魁北克省、新斯科舍省(新苏格兰)和新不伦瑞克省四个省同意加入联邦政府,在大英帝国内组成加拿大自治领。到1910,加拿大已经有9个省了(纽芬兰在1949年加入联邦)。威斯敏斯特法规(1931);威斯敏斯特教堂法案扩大了加拿大政府的自主权,包括外交。1982年英国政府通过的《加拿大法案》将修改宪法的权力从英国政府转移到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