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的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境内是彝族的活动区域。

秦汉时期,夫差氏族建立了夫差国,疆域是北夫差的领地。

汉末彝娄族崛起,疆域属彝娄西部疆域。

魏晋时期,北方伏羲的后裔在伏羲国的故里建立了寇满汗国,疆域归其管辖。

南北朝时,布吉人建立,疆域属布吉黑水部管辖。隋朝,布吉演变为莫宏,疆域归莫宏黑水部管辖。

到了唐朝,黑龙江地区纳入唐朝版图,黑水改为黑水总督署,疆域成为其辖区。

五代时期,辽朝始祖卢野阿保机于神枢元年(916)建立了辽朝。原黑水归辽,领土当时归东京道署a部管辖。

宋朝完颜阿骨打于天庆五年(1115)建金,1125年,金灭辽,于是疆域归北京会宁府(阿城)管辖。在黄金管辖区被鞑靼人占领后,这片领土成为成吉思汗的弟弟特木格沃·金池的封地。

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建立后,改为行省制。境内原属辽阳中书省开元路管辖,后属贺兰府水大大路管辖。

明代东北实行都司卫制度,疆域归努尔干指挥使臣部管辖。永乐五年(1408),成立木兰河护卫队,又称哈夫护卫队。

清朝时,原为盛京将军管辖(原为驻盛京大臣,顺治三年改为昂邦张静)。顺治十年(1653)属张静、昂邦、宁古塔管辖。

康熙元年(1662),改宁古塔将军掌管中国军政。

康熙二十二年(1683)十月,黑龙江将军衙门成立,疆域归其管辖。

雍正十二年(1734),直辖呼兰城守卫。同治元年(1862),在呼兰城的守卫下设立呼兰堂(巴彦县),疆域成为其领地。

光绪五年(1879),呼兰城守改为呼兰副都督,疆域仍属其管辖。光绪二十八年(1902),建东兴镇。

光绪三十二年(1906),巴彦苏苏旗营长迁至东兴镇,设营长办公室,隶属呼兰副都督。

光绪三十一年(1905),副都督擢升呼兰堂为呼兰府,迁辖呼兰府,而巴彦州设在原呼兰堂,隶属呼兰府,蒙古山(蒙古山)从巴彦州分出东大、小木兰达、白羊木河,木兰县、东兴镇均属巴彦州。光绪三十三年(1907),将军废,改省制,木兰归黑龙江管辖。

民国元年(1912),撤销东兴镇谢玲办事处,划归木兰县管辖。

民国二年(1913)实行省、省、县体制,设置府、州、木兰县令公署,当时隶属黑龙江省绥兰道。

民国16 (1927)年,东兴行署成立,离开木兰县,回到绥兰岛。民国18年(1929年)改为省县制,木兰县、东兴行署直属于黑龙江管辖。

1932年(伪满洲国大同元年)九月,日军占领木兰,成立伪县公署,隶属伪黑龙江省公署。1933年(满洲国大同2年)8月,撤销东兴行政公署,建东兴县(定县),也属伪黑龙江省公署管辖。

1934年(伪满洲国康德元年),减省管辖。木兰、东兴两县都是滨江省管辖。

1945“八·一五”东北光复。9月6日,李将军派抗联战士陈德山、、何有才到木兰进行党建、建军和政治工作。

1946年2月,木兰、东兴两县相继解放,分别建立民主政府。这两个县隶属松江省哈北区。

1947 165438+10月,东兴县制撤销,并入木兰县,仍属松江省哈北区管辖。

65438年至0949年,县民主政府改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松江省政府管辖。

1954年8月,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木兰直接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5年,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划归黑龙江省绥化地区管辖。

1958年8月,改为黑龙江省松花江辖区。

1960年5月,木兰划归哈尔滨管辖。65438+6月0965,仍属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管辖。

1967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松花江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 165438+10月,改为松花江行政公署管辖。1980年9月,撤销县革委会,恢复县人民政府,仍受松花江行署领导。1997年,松花江行署与哈尔滨市合并,划归哈尔滨市管辖。

1980年,东兴公社更名为东兴镇人民政府,其余13公社更名为经济管理委员会。截止1981年底,拥有164个大队,814个生产队。

自1982起,12公社改为12乡,生产大队改为里宁和村。1984木兰镇更名为木兰镇人民政府,六合乡、里洞乡、大圭乡改为镇建制。到目前为止,木兰县有5个镇,9个乡,169个村,400个村,11个街道办事处。

1992年底木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北岸。青峰岭北临庆安县,东接通河县,南与宾县隔河相望,西接巴彦县。总面积3600平方公里。总人口24.6万人,其中非农人口5.55万人;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辖14个乡镇。(黑龙江省记录和地名一览表)

2002年,五站乡合并为木兰镇,满天乡合并为东兴镇,龙江乡合并为大圭镇,石河乡合并为六合镇,新民乡和新生乡合并为新民镇,东风乡合并为建国乡。调整后,木兰县辖6镇2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