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税收执法监督包括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税收执法监督的形式?

(1)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客体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内部”。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2)税收执法检查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活动中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行为。与其他税收执法监督方式相比,它具有权威性、事后性、综合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3)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四部分有机结合,相互衔接。

2.税收执法权包括哪些环节?

主要包括税收管理、税收征收、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权本质上包括授予权力、规定义务和禁止行为三个方面。

三、行政执法事项包括哪些?

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

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处分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采取暂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暂时控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的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形式主要包括:临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扣押财产;冻结存款、汇款、证券等。;强行入室;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力,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无偿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类型主要包括税收征收、建设基金费征收、资源使用费征收、管理费征收等。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在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类型主要包括:安置和养老;特定人员的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金;自然灾害、扶贫等社会救济资金和救济物资。

6.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认、认可、证明、登记、核实、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7.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行政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的具体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8.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因实施法定行政行为造成相对人权益损失,或者因相对人的社会利益遭受损失时,行政机关依法对相对人的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其类型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紧急行政行为补偿等。

9.行政奖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和组织,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单位,为了更好地实现其行政目的,依法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10.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检查、了解和监督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