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为什么会成为中世纪欧洲最有权势的人?

公元400年前夕,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主导宗教。神学在与哲学的冲突中有了准入权,哲学开始诠释神学。

另一方面,在对现存法律的辩护中,存在着罗马法与自然法的二分法。

自然法是绝对正确的,而罗马法不得不求助于自然法来确保其普遍有效性。其实就是同相和异相的关系。罗马法是国王制定的,基督教会有解释自然法的权力,所以出现了教皇和国王并肩统治的局面。

从欧洲人自己的角度来看,欧洲的历史应该从他们摧毁一个剥削和奴役他们的邪恶帝国开始。他们解放了自己的人民。

但是,它们被记载为一个帝国的崩溃,从而给自己蒙上了一层文明毁灭者的原罪色彩。

基督教对此自然乐见其成,从根源上和罗马帝国一起踩下蛮族,从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他们所有人。

东罗的存在阻止了阿拉伯人西进,使阿拉伯势力从西班牙入侵,保护了西欧,使其逐渐同化。

就这样,法国教皇作为当时唯一的城市居民,名义上成为了世界的精神领袖。

以教立国,权在教领。

虽然查理的四处屠戮建立了暂时的霸权,但法兰克的霸权最终成为了教皇的福利。教皇骄傲地将其他人逐出教会,并挥舞着制裁大棒。亨利四世(仿佛)跪在雪地里,祈求教皇的宽恕——成功后卷土重来,为教皇哭泣。

英国在与法国的对立中抛弃了教皇制度,建立了自己的教会制度,并让英国国王直接成为教会的首脑。很多人不知道天主教还可以这么玩,对中国的三自教会大做文章,不知道怎么信。

总的来说,作为政治工具,教皇并不占什么便宜。英国突破了法国的框架,建立了自己的宗教体系,效果不错。后来其他地区也建立了新的宗教体系,即新教,以摆脱教皇的干涉,最终迎来了欧洲的大解放。

后来在苏联阵营中一直很不忠诚的波兰是天主教国家,深受外国影响,所以负面影响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