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历史简介。土族的政治变化是怎样的?

土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据史料记载,1227年,成吉思汗的将军杰拉德灭西夏时,曾率领3000蒙古军队来到互助威远镇。因为这里是祁连山脚下的军事据点,杰拉德的部下(包括他们的家人)后来都住在这里。到13世纪中后期,吐谷浑人后裔的蒙古化倾向更加明显,民族特征基本构成。据明清史籍记载,明代的土族已经成为一个稳定的人民共同体,有自己的民族共同体。元明时期,土族的经济也由畜牧业向农业转变,兼营畜牧业和手工业。

元朝时,土族地区由元朝任命的地方官员管辖。明朝统治者继承了元朝“封土为民”的政策,“以礼相待,授以官职”,命令他们“统一部落,以便听从征兵令、镇守令、朝贡令、护堡令”(《明史》)。

清朝和明朝以后,土地区的土司带兵到清朝,给他们编号纸封,让他们照常继承,这是给土司的。清顺治十二年(1655),东丽土司李华龙的弟弟李华敖被封世袭百户之职,为小李土司。据清代一些史料记载,清代甘肃、青海共有18个土司,其中青海有16个土司,分别是:董琦土司、西齐土司、东里土司、西里土司、吉图土司、那图土司、陈图土司、赵土司、新土司、阿土司、叶土司、甘土司、朱土司、腊土司。甘肃卓尼原有少瓦土族三个部落,藏文史书称之为少瓦三部落。明清至解放前夕,少瓦土族属杨土司管辖,辖三旗的是少瓦旗。它由七个民族组成,包括吴礼、拉岱、德利、惠希纳、萨迪和拉巴。

清朝雍正、乾隆以来,土司权威被削弱。到了清朝末年,土司已经名存实亡。明清时期,藏传佛教格鲁派传入青海互助土族地区后,青海互助土族地区出现了与封建土司制度并存的地方官制度,这是青海互助土族地区地方政教合一制度的延续和发展。

明清时期,土族的经济和生产迅速发展。土族从一个主要从事畜牧业经济的民族发展到一个主要从事农业经济,同时也从事畜牧业和手工业的民族。由于河湟地区良好的农业基础,加上中原先进农耕技术的不断传入,促进了该地区土族农业经济及其伴随的手工业(如酿酒、纺织)的发展。明清时期是土族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为以后土族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辛亥革命后,随着马家军势力在甘青地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除少数土族仍受封建土司统治外,大部分都被马家军势力所控制。1929年1月,青海建省。65438年至0930年,青海吐蕃聚居的民和、互助、门源等地相继设县,这一带的吐蕃只归县政府管理。1931年8月,南京国民* * *下令废除土司制度(互助土族地区政教合一的土司制度于1930年废除)。就这样,延续了300多年的地方官制度被彻底废除。

1938年,保甲制度在土族村落形成中得以实施。当时,担任区长、知府和高级公民的人仍然由老酋长、地方官员或有权势的上层成员控制。在此期间,由于马家军的民族压迫和歧视政策,土耳其人被迫隐藏自己的民族身份或过着流亡生活,土耳其人口急剧下降。此外,明清以来,藏传佛教格鲁派在突厥地区广泛传播和发展,突厥人信佛,多送子女到寺院出家,也影响了突厥人口的正常增长。据有关调查,1930以前,青海土族地区各土司管辖的人口只有38000多人。1933年青海土族人口仅3万余人,其中互助县约1000户近7000人,民和县约2000户10000人,乐都县312户6000人。到1949年,互助、民和、天祝、大同等地的突厥人约有4万人。

为了摆脱马家军的统治,土耳其人民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1945期间,部分土耳其士兵参与了针对马步芳的乐家湾兵变。

1949年9月5日,中国* * *人民解放了西宁市,统治青海各族人民近40年的马家军政权被彻底摧毁。

1954,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成立了土耳其地区的第一个自治政权——互助土族自治区。1955,变更为互助土族自治县。1985 165438+10月6日,根据青海土族的生活特点,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青海省民和县建制,成立民和土族自治县;撤销青海省大通县建制,成立大通土族自治县。到目前为止,实现区域自治的土耳其人约占总人口的71%。此外,在一些土家族聚居但人口较少的地区也建立了土家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