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讲一下教皇的历史?
教皇是梵蒂冈君主和罗马天主教主教的最高头衔。因为驻地是罗马,所以也叫教皇。根据罗马教廷的指南,教皇的全称是罗马主教,耶稣基督在世界上的代表,首席使徒的继承人,西方教会的最高教皇,西方宗主教,意大利首席主教,罗马省的红衣主教和主教,梵蒂冈城的首脑和上帝的仆人的仆人教会很少使用这个全称。天主教视教皇为第一任罗马主教圣彼得的继承人,所以起初称他为“彼得代表”,直到公元5世纪才改称目前更权威的“基督代表”(2006年《宗座年鉴》删除了“西方宗主教”的称号,最后一次修订是1969。当时,教皇保禄六世在他的名字前加上了“上帝的仆人”,并删除了“荣耀的统治”这一短语。耶稣给了圣彼得两把。安培
除了他的宗教职责之外,教皇还是独立自主的梵蒂冈的国家元首。早在公元二世纪,主教出现后,所有的主教都称为教皇。罗马主教拥有最大的政治和经济权力,因为他驻扎在罗马帝国的首都。5世纪,由于英诺森一世(401 ~ 417)和利奥一世(440 ~ 461)的努力,罗马主教逐渐超越其他主教,垄断了教皇头衔。吉利斯一世(492-496年在位)首先宣称教皇在信仰上的权力既独立于皇帝,也独立于教会会议,声称“教会权力”高于“皇权”。教皇格里高利一世(590年至604年在位)认为,教皇是上帝任命的所有教会的首脑,并将其影响力扩展到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外。756年,法兰克王国国王皮聘为奖励教皇对其夺权的支持,将拜占庭罗马至拉旺的土地赐给了他,这就是教皇国的开始。此后,教皇一直是天主教的首脑,也是一个拥有世俗权利的国家的首脑,拥有4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在教皇尼古拉一世(858-867)统治时期,有一种理论认为,没有教皇的批准,主教不能被罢免和选举,教皇成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仲裁者。但后来梵蒂冈的权力下降,教皇受制于法兰克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九世(在位1049 ~ 1054)之后,教皇权力开始恢复。10 ~ 165438+20世纪天主教改革的克鲁尼运动加强了教皇的权力。运动主要领导人希尔德布兰德在1059年拉特兰宗教会议后颁布了教皇选举法,确定教皇由枢机主教团选举产生,世俗封建领主不得干涉。希尔德布兰德在1073年被选为格列高利七世教皇。克鲁尼运动引发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1056年至1106年在位)与教皇争夺主教权的斗争,结果教皇获得了巨大的威望。此后,教皇与皇帝之间的斗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没完没了的,直到1122年蠕虫的宗教协议缔结后才告结束。在英诺森三世统治时期,教皇权力极大,教皇有权废黜君主。教廷成为中欧和西欧所有宗教事务和教义问题的最高裁决机构。此后,随着西欧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教皇权日渐式微。1303年,教皇博尼法斯八世(1294年至1303年在位)在与法国国王腓力四世的斗争中失败,屈辱而死。从1309到1377,教廷迁至法国边境的阿维尼翁,受法国国王管辖。1378 ~ 1417年,天主教会分裂40年。1377年,法国教皇格里高利·Xi(1370年至1378年在位)利用百年战争中法国君主制的削弱,将住所迁回罗马。1378年,意大利红衣主教团选举额我略十二世(在位时间从1406到1415)为罗马教皇。法国枢机主教团选举本尼迪克特十三世为教皇。1409年3月在意大利比萨举行的宗教会议上,亚历山大五世被选为新教皇。但是在任的两位教皇拒绝退位。1410年,亚历山大五世去世,约翰二十三世继位,形成了三教皇分庭抗礼的局面。1417年,康斯坦茨宗教会议废黜了三位教皇,选举马丁五世教皇(1417 ~ 1431)为教皇,教会重新统一。16世纪,欧洲爆发宗教改革,教皇地位进一步削弱[1]。自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于1526年攻占罗马以来,历任教皇实际上都不敢公开反对世俗君主的政治活动。教皇国被称为“圣彼得的遗产”。虽然授予教皇统治这些领土的权利的文件,即所谓的君士坦丁圣旨,被证明是在15世纪伪造的,但教皇对教廷的统治一直持续到1870年的risorgimento时期,直到1929年的拉特兰协定才实现了意大利王国与教皇之间的最终政治协议。1948年通过的《意大利共和国宪法》再次确认了该协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005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18日,教皇职位空缺,称为教皇空缺。前任教皇是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于1978年58岁当选教皇,也是阿德里安六世(1522至1523在位)以来第一位当选教皇的非意大利人。约翰·保罗二世于2005年4月2日格林尼治时间19: 37去世,享年84岁。在4月18日开始的教皇选举中,不到24小时就选出了德国红衣主教约瑟夫·拉辛格为新教皇,本笃十六世。在天主教会的等级制度中,教皇享有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可以制定或废除教会法规,任命人组成教廷,建立教区和任命主教,“伦理和信仰不能有错误”。11世纪以前,教皇必须由世俗君主或意大利贵族推选或认可。尼古拉二世登基后,于1059年决定教皇由红衣主教选举产生,须经法兰克国王亨利一世及其继任者批准。直到1179年的第三次拉特兰会议和1274年的第二次里昂会议才正式规定教皇可以由红衣主教单独选举,但仍然需要承认法国、西班牙和奥地利的君主对候选人有否决权。20世纪初,三国皇室相继被废黜后,庇护十世废除了这个世俗君主的否决权。在1914年,本笃十五世成为第一个被红衣主教单独选为教皇的人。教皇当选后终身任职,不会被罢免,但可以自行辞职。
教皇,又称“教皇”[2],译自拉丁语Pope,源于希腊语,意为“父”“父”。它原本是古代天主教对其神职人员的尊称的统称,至今仍有人称其为东方教会的牧师。天主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后,罗马、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安提阿和耶路撒冷的主教都用这个头衔来表示自己的宗主教头衔,而罗马主教则认为这个头衔仅指西方教会的领袖。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主教成为西方教会的最高领袖,再加上756年法兰克国王皮聘“捐地”后,意大利形成了“教皇国”的世俗政权,因此“papa”这一称谓逐渐成为罗马主教独有的称谓,开始构成“教皇”的含义。到11世纪,罗马主教格列高利七世垄断了“教皇”的头衔,从而正式形成了西方罗马天主教会的教皇制度。“papa”一词一直被用作“pope”的专名,即今天英语中的“Pope”,德语中的“Papst”,法语中的“pape”。早在三世纪,亚历山大主教就对埃及的副主教实行中央集权控制,有意识地模仿罗马主教的管辖权。紧接尼加拉瓜议会之后,罗马主教授予亚历山大大主教优先管辖权,并使用“亚历山大教皇”的称号,现已演变为希腊东正教的“亚历山大和全非洲教皇和宗主教”以及科普特教会的“亚历山大和使徒教会圣凯尔教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