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通?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通)是中国特大型电信企业、北京2008年奥运会固定通信服务合作伙伴、国内外知名电信运营商。

中国网通的前身有着100多年的悠久历史。2002年5月16日,根据国务院《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在原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北方10省(区、市)电信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控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中国网通。

中国网通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有控股试点单位。它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在国家财政和相关计划中单独列出。中国网通注册资本600亿元,截至2003年底,总资产超过2500亿元。

中国网通拥有覆盖全国、通达世界、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现代通信网络,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固定电信网络设施及相关电信业务。截至2004年4月,中国网通的电话用户总数已超过6543.8+0亿。

目前,中国网通致力于宽带通信的发展,其中以“宽带中国CHINA169”、“宽带之家”、“纪灵E-Move”、业务接入号“10060”为代表的各类业务或服务品牌已经家喻户晓。

中国网通力争在2006年底成为亚洲一流的电信企业。围绕这一目标,中国网通正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改善服务,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为中国通信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网通成立于10月22日,1999,10,旨在促进国际投资者投资网通中国。网通中国(公司主要经营子公司)成立于8月,1999。由中国科学院、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中心、中国铁道通信中心、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

2002年5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市政府颁布的《电信体制改革方案》,中国网通集团拥有原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所属的北方10省(区、市、自治区)电信公司。同时,根据改革方案,中国网通集团于2003年5月28日收购吉通通信有限公司全部股份。中国网通集团是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事业单位和国家控股的试点单位,在国家财政和相关计划中单列。

经过一系列的重组、首次公开发行和2004年超额配售权的充分行使,中国网通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中国网通集团通过中国网通BVI拥有公司70.49%的股份;山东省国资委(以下简称“山东SASAC”)拥有公司2.27%的股份;中国科学院、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中心、中国铁道通信中心、国家广电总局下属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拥有公司0.56%的股份;中国网通基金L.P .持有公司6.76%的股份;海外公众投资者拥有公司18.2%的股份。

重组过程

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子公司网通中国,为境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8月1999。是由中国科学院、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中心、中国铁道通信中心、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和股东发起设立的基于通信设施的中国电信运营商。我公司成立于10月22日,1999,10,为方便外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网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网通中国。公司成立后不久,上述四位发起人以各自在网通中国的股份作为出资成立了网通控股,后者通过网通BVI将其在网通中国的全部权益转让给公司。2006年2月,中国网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30,967,127股本公司A类优先股,每股面值为0.01美元,现金对价为3.25亿美元。完成这些交易后:

中国网通BVI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网通基金L.P .成为公司少数股东;

公司主要资产为公司在网通中国的所有者权益;和

网通中国的法律地位已经转变为外商独资企业。

2002年,我公司通过中国网通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了亚洲网通。亚洲网通一直按兵不动,直到2003年3月,根据美国破产法第363条收购了原亚洲环球电讯有限公司的大部分资产,包括现金和大部分子公司。该交易包括继承某些合同和债务,包括选定的客户合同和供应商负债,以及向亚洲环球电讯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这些资产包括连接日本、韩国、台湾省、香港、菲律宾、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的海底光缆和网络资产,以及在这些国家的销售。收购亚洲环球电信有限公司后,公司持有亚洲网通51%股权。5438年6月+2003年2月,公司收购亚洲网通剩余49%的权益。

中国网通集团成立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发布了一项决定,对运营了几十年的中国固网电信行业进行重组。根据这一决定,2002年5月,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固网运营商中国电信集团的业务被拆分为:

中国电信集团,保留:

-中国南部和西部21个省市的主要固定电话网络;和

-过去归原中国电信集团所有的资产,占全国省际光纤网络总带宽的70%;和

成立中国网通集团,该集团拥有:

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辽宁、山西、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主要固定电话网;和

-以前归原中国电信集团所有的资产,占全国省际光纤网络总带宽的30%。

根据同一决定,2003年5月28日,中国网通集团收购吉通通信有限公司全部股份..2004年4月,中国网通控股公司的股东同意将其各自在本公司的权益转让给中国网通集团,转让方式如下。

为全球销售做准备的重组

2004年4月,中国科学院、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中心、中国铁路通信中心、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网通集团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这份协议,这四家股东在重组前将各自持有的中国网通控股的权益转让给中国网通集团。作为对价,在以下重组后,中国网通BVI将向每名股东转让约38,00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4美元,占本公司全球发售前已发行股本的约2.8%。由于这些及相关交易,中国网通BVI成为中国网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此外,2004年4月,山东SASAC的前身与中国网通集团达成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山东SASAC同意将其在山东省农村电信业务中涉及的权益、资产和负债转让给中国网通集团;作为对价,在以下重组后,中国网通BVI将向山东SASAC转让约65,438+053,000,000股每股面值0.04美元的本公司普通股,约占本公司全球发售前已发行股本的2.8%。

根据中国网通BVI分别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中心、中国铁路通信中心、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国资委签订的信托协议,以信托方式以中国网通BVI名义持有上述五家股东拥有的公司普通股。

根据中国网通BVI、中国网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于2004年6月签署的股份购买和交换协议,中国网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重组前将其所有优先股和普通股出售给中国网通BVI。作为交换,中国网通基金有权获得(a) 445,50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或全球发售前本公司完全摊薄股本的8.1%,或(b)来自中国网通BVI的现金替代品。2004年9月27日,中国网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其期权,从中国网通BVI获得445,50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为准备全球发售而进行的公司重组已于2004年6月30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