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为什么自称“山东任城人”

山东任城,就是现在的济宁。

李白向朝廷宣称自己是山东任城(今济宁)人。历史背景是这样的:

当时正处于全国“包户”搬迁的后期。所谓“含户”,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重新核查户籍人口。当时租金调整的税制是以国家控制的户籍人口数量为基础的。唐玄宗开元年间,丧籍现象十分严重。据《旧唐书·宇文融传》记载,留册现象约占全国总户数的10%。脱籍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国家税收,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开元八年,监制宇文荣,知道皇帝对逃户问题感到不解。于是他去找玄宗,说:“世上有许多巧合和伪造,请你查一查。”皇帝当然很重视宇文融的表现。并针对包户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开元九年二月,制曰:“各州流亡者,限百日内,全部投案自首,愿活者附书。差科目按附件顺序收集,渗透计划停止。”期末未到者,则“交于边远,附于民,家随流民寄。”当时朝廷任命宇文融为扩湖使,并派遣20多名基层官员为巡察使节。在宇文融的统一指挥下,被派往全国各地,督促各州县按照朝廷“不骗百姓”和“不在两地办事”的要求,重新核对登记的账目。既然朝廷的这些政策是附加在“令”和“式”上的,自然成为日后户籍管理的规定。

开元二十四年(713),李白举家来到任城定居。既然在任城定居,就要依法在任城登记入籍。我既然进了任城的户籍,难免每个人都分一份税。一旦入籍成为公民,在任城纳税,按照当时“两地不得往来”的规定,他已经离开了家乡,没有在家乡纳税。自然,他不是本地人。他的籍贯(籍贯)会自行清除。

李白开元二十四年(713)迁任城,天宝元年(742)从任城入京。如果不按户籍如实向朝廷申报自己是山东任城人,申报自己是四川人就犯了欺君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