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成本计量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对会计的影响。
(1)进场价值确认。
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其历史成本,即取得该资产时的实际资本消耗,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就不是这样了,因为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估。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允价值也在不断变化。相应的,资产的入账价值不能固定,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公允价值可以大于历史成本,也可以小于历史成本,取决于资产的升值或减值。
(2)资产摊销对象的确定。
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资产的摊销对象无疑是其历史成本,或平均摊销,或加速摊销。以公允价值计量时,摊销对象有两种:公允价值和实际成本。很多学者认为摊销的对象应该是其公允价值。但笔者认为资产摊销的对象应该是其实际成本。因为公允价值不是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所支付的实际价格,如果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当资产增值时,就会虚增费用;资产贬值,费用就会被低估,造成虚列费用。公允价值本质上类似于一种客观评估值,不符合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所以资产摊销的对象应该是其实际成本,而不是其公允价值。正因为如此,在以公允价值计量时,会计信息既要反映资产的公允价值,又要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因此应采用双账户反映法。
(3)会计反映的形式。
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只需要单一账户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时,由于资产的摊销对象仍然是其实际成本,会计核算既要反映其公允价值,又要反映其实际成本,因此需要设置复式账。在会计报表中,除了反映资产实际成本的账户外,还必须有反映公允价值和实际成本的差异账户。如果公允价值大于实际成本,两个账户均为借方余额;当公允价值小于实际成本时,实际成本账户为借方余额,差额账户为贷方余额。考虑到谨慎性原则,现行会计科目表仅对资产类科目设置减值准备科目。应该说这只是一种过渡形式。当公允价值能够准确把握时,既要反映资产的减值,又要反映资产的增值,如商誉、土地使用权等,可以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