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年间汉朝在农业上有哪些进步?
汉文帝非常重视农业生产。他即位后多次颁布诏令,劝说农民教桑,按照户籍比例设置若干雇工,并经常给予奖励,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同时,他也注意减轻人民的负担。前二年(前178)和前十二年,文帝两次“减租一半”,即租率降为30税,前十三年全部免租。此后,汉朝又定制了三十税。文帝在位期间,赋税由每年120元降为每人每年40元,徭役降为每三年服一次。景帝二年(前155),改秦代17岁的伏季给公徭役到20岁,而写汉律的伏季是23岁。此外,文帝还颁布了“禁止赤山泽”的诏书,即开放原本属于国家所有的山林和河流,从而促进了与国计民生关系极大的农民边产和盐铁生产的发展。十二年前,文帝还废除了通关通令制度,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它还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汉文帝也对秦以来的刑法进行了重大改革。(1)秦代的罪人,即被判官役且比官役重的人,大多没有刑期,终身服苦役。文帝颁布法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规定刑期;一个罪人将被免除作为庶人服刑。(2)秦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儿要坐在一起,重的处死,轻的埋为官婢,称为“接死坐法”。文帝明令废除。(3)秦代的肉刑有四种,即打、舔、剜、宫。汉文帝下诏废除笞刑、鞭笞、剜刑,代之以鞭笞。汉文帝也减少了鞭刑。这些改革意义重大,但后两项在当时和后来都没有得到认真落实。文帝在位期间,很多官员处理事务都是宽大的,而不是苛求的,所以狱务简单,百姓所受的压迫也比秦时明显减少。
望采纳O(∩_∩)O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