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的发展历程
陕西是中国领导的合作社事业的重要发祥地。延安南区合作社成立于1936,是毛泽东主席多次视察和表彰的模范合作社,是陕甘宁边区合作的一面旗帜。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3月成立陕西省合作局,1952年10月召开陕西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陕西合作社联合社,9月更名为陕西省供销合作社,1954。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分别在1954、1957、1991召开。1958、1966、1983年,供销社和国营商业合并为三部分,由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由私营变为官办,组织体制和管理体制被打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65438年到0982年,供销合作社以改官为民办为核心,以恢复“三性”(组织群众性、管理民主性、管理灵活性)为突破口,在组织领导体制、经营体制、管理模式、内部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1995号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供销合作社若干突出问题的1999号通知下发后,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真正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方向,以为农服务为宗旨, 以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为己任,不断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提高为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