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唯物主义的主体性
一,人的主体性及其发展
马克思对主体性的明确论述可以追溯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提纲》第一条说:“以往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是,只把对象、现实和感性以一种客观的或直观的形式来理解,而不是作为感性的人类活动和实践来理解,而不是从主观方面来理解。”[3]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马克思在理解事物、感性和现实时,是把它们看作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的。也就是说,人类存在的一切事物和现实,包括生产力,都是人类感性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人们在客观活动中认识和改造对象的结果。那么,主体总是相对于客体而存在的。在主客体尚未分化的时期,万物有灵论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在人类的意识中,自然及其万物和人类一样,都是有灵性的。所以不存在主观性这种东西。直到实践和科学的发展,人类经历了一个“自然祛魅”的过程。此时,自然被否定了任何经验和灵性,主客体得到了真正的区分,人的主体地位得到了确认。相应地,自然被视为客体世界,是人类实践和科学认识的对象。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和相应的社会关系制约着人的主体性的发展。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相适应,马克思认为人的主体性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古代社会以人的依赖性为基础,以人的依赖性为特征;第二,现代社会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以人的独立性为特征的发展阶段;第三,未来社会是以个人的全面发展及其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其社会财富为基础的,其特征是人的自由和个性。
古代社会是人的主体性发生和发展的初始阶段,人的依附关系中的主体还不具备人的独立性。由于当时生产力极低,人们只在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点上发展,受到血缘关系、宗法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束缚,所以人们主要生活在这些关系形成的人的共同体中。可以说古代社会人的主体性本质上是一个群体的主体性。
在现代社会中,一切产品和活动都转化为交换价值,社会生活“既要建立在生产中一切固定的(历史的)依赖的解体上,也要建立在生产者的全面依赖上”。"这种相互依赖表现为不断交换的必要性和作为综合媒介的交换价值."[4]也就是说,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是以交换价值或货币为综合媒介相互依存的。更直接地说,就是人们对具有交换价值的活动、产品、商品、货币等等的依赖。马克思把现代社会人的主体性表述为“建立在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
事实上,无论是古代社会的“人的依赖性”,还是现代社会的“基于物质依赖性的人的独立性”,人的主体性更多地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但我们知道,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受制于人们在改造自然和生产力的活动中所建立的生产关系的,所以探讨人与自然在不同程度的主体性发展中的关系更为基本。
二、“人的依赖性”:人从属于自然,服从于自然。
人的主体性发展的初始阶段,即“人的依赖”阶段,从历史形态上看一般处于前资本主义时期,但不包括“万物有灵”阶段。因为在万物有灵阶段,人和自然界的万物都是有灵性的,人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上的主体性。从“自然的祛魅”到资本主义,人的主体性表现为群体主体性。
自奴隶社会以来,人类进入了文明时代。文明时代,农业文明最先发展起来。在农业文明时期,人们控制自然的能力仍然有限,劳动仍然以人类的体力支出为主。然而,由于单个人的生理限制,决定了工人必须大规模地聚集在一起,并以一定的方式工作。马克思说:“生产越是建立在纯粹的体力劳动和使用肌肉的基础上,简言之,越是建立在单个人的体力紧张和体力劳动的基础上,生产力的增长就越是依靠单个人的共同劳动。”[5]土地是这种共同劳动的基础。“土地是一个大的试验场,也是一个兵工厂,既提供了劳动资料,也提供了共同生活的场所,也就是共同的基础。人类简单而天真地把土地看成是共同体的财产,是共同体在活劳动中生产和再生产自己的财产。每一个人都只能把自己看作是这个共同体的一员,作为所有者或占有者。”[6]这种以土地为基础的联合劳动,伴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大大提高了社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在古希腊,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有了很大的进步,不仅表现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上,还表现在冶金和航海上。古代中国在酿酒、青铜和铸铁铸造、纺织、水利和建筑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虽然与原始社会相比,进入文明社会后,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就历史的长河而言,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还相当低,所以个人只有属于一个共同体才能存在,也就是“个人能够通过某种联系——家庭、部落甚至土地本身等,真正地生存和生活在一起。”[7].
而在西方的古希腊,由于神化自然力量而来的超自然力量思想,人们还是匍匐在上帝脚下的奴隶。中国古代的自然从一开始就体现在天的概念中。天道具有无限的权威(“成神”),祖先的灵魂也具有天道的意志,成为天道意志的传递者和体现者。所以祖先崇拜的观念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中已经根深蒂固(比如“法先王”的意识)。因为人们认为只有遵从神的旨意,祭拜祖先,才能得到大自然的恩赐。在中国自西方中世纪和秦汉以来的封建专制社会中,人们受到双重自然力的压迫。在西方,一方面,人们仍然崇拜自然的力量,另一方面,人们受到统治阶级编织的“神圣意志”基督教“第二自然力量”的压迫;在中国,人们被“君权神授”的观念所束缚。当然,在这一阶段,中国朴素的“天人合一”理论融为一体,也闪烁着智慧的光芒,预示着未来人与自然关系的丰富发展。
总的来说,处于群体主体性下的人认识自然、征服自然,人不断走向自然的主人地位。人仍然受他人支配和统治,服从神谕、迷信和命运,受制于自然或其他外力和外部权威,缺乏意识,只讲共性(普遍性)不讲个性(特殊性),以出身来衡量和评价人,婚姻中听父母的命令和媒妁之言,等等,都是缺乏“主体性”的表现。
第三,“基于物的依赖性的人的独立性”:人类中心主义的困惑
自欧洲文艺复兴以来,“人类通过生产实践和科学实践,加速了改造和认识自然的进程。这逐渐恢复了人们对自身力量的认识和信心,进而提出了掌握自然,成为自然主人的思想。[8]培根和笛卡尔都强调人可以认识和控制自然,康德则说“人为地立法于自然”,“人是目的,不是手段”。黑格尔以“绝对精神”创造自然,把人的理性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此同时,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成为工业革命的中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加速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财富的增长。短短几百年间,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财富比以往任何一个社会创造的财富都要多得多,物质财富得到了极大的丰富。
在此期间,“相对于地球的空间和时间范围,人类行为对地球环境的影响总是局部的。”然而,从20世纪中叶开始,人类与支撑环境——地球之间发生了深刻的质变,“人类突然发现,按照人类狭隘而短期的目标改造的地球,似乎不再适合人类居住”。[9]空气污染、水污染、森林锐减、气候变暖、物种灭绝加剧、土地荒漠化和自然资源枯竭等环境问题最为突出。专家指出,自工业革命以来,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增加了25%;世界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不断枯竭,全球60%的地区面临淡水不足的困境;森林遭到破坏,导致荒漠化趋势日益严重,植被遭到破坏;海洋被污染,生物物种正在减少。到20世纪末,地球上的物种已经灭绝了65,438+0/5等。甚至人类的生存都受到威胁。正如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中指出的那样:“我们不应该过于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因为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都在报复我们。”[10]恩格斯预言,今天,由于对自然的肆无忌惮的掠夺,人类将受到自然的报复。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关注人与自然关系的先驱开始反思人类行为。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卡森出版了《寂静的春天》,对人类行为进行反思。20世纪70年代,罗马俱乐部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布兰德林夫人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三件作品都是关于当地或全球的环境现实。
强调后现代主义的美国哲学价值学者大卫·雷·格里芬指出,这是一种激进的人类中心主义,在决定对待自然的方式时,人类的欲望及其满足是唯一值得考虑的。实际上,“激进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极度膨胀的、无节制的、不计后果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和行为。“在这种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下,人类征服和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实际上从根本上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前提。这是一种狭隘短视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整个人类的自杀行为。这种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其实是对真正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背叛,因为真正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人类世世代代的生存和发展。正是人类的这一核心价值受到了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威胁。”[11]
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根源在于人的主体性的增长突破了人与自然平衡、稳定、共生的质变范围。正如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历史过程,二者互为对方的组成部分,既相互规定,又相互作用。也就是说,一方面,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自然,自然为人类提供直接的生活资料和进行生命活动的材料和工具。另一方面,自然也依赖于社会和人。自然取决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发展,取决于人们对它的尊重。只有依靠人类历史,自然历史才能成为历史的组成部分。但由于人类主体性的无限增强,人类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只看到了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导致了对自然资源的无限开发和攫取,却忽略了自然也是人类的一部分。
第四,“生态人类中心主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生态人类中心主义”其实是一种理性的、温和的、有节制的、有远见的、负责任的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人类中心主义”只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是为了实现真正的人类中心主义,而不是笼统地反对或取消人类中心主义。因为,与人相比,自然永远处于客体的地位,永远为人服务,人永远是这个世界的主体,是这个世界一切成果的受益者。
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中丰富的天人合一观值得今天借鉴。中国古人在处理天人关系时,主张“天人合一”。他们认为天地万物是人类生存之母,人类只有依靠自然才能生存。同时,他们认为自然和人都有其固有的价值,天人应该形成一种和谐统一的价值关系。只有这种天人和谐统一的关系,才能符合人类生存发展的要求和自然发展的规律。孔子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提出了“知天”、“敬天”的要求。《中庸》以“诚”确立了人的主体价值,强调人的主体性必须与客体相和谐。张载曰:“人与我同胞,物是我也”。程颢还认为“人与天地为一”,认为“仁者融天地万物”。道家主张“道法自然”。“自然”不仅指自然,也指遵守自然规律。“道法自然”就是自然规律不可违,人性必须顺应天道,人只能“助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之”。
马克思明确指出了人与自然的密切关系。马克思说:“人首先把自然看作人的直接生活资料,然后把它看作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和工具,把它变成人的无机体。就自然本身不是人体而言,它是人的无机体,人是靠自然生存的。也就是说,自然是人为了不死亡而必须处于不断相互作用过程中的人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自然是人赖以生存的唯一对象。没有自然,人类无法生存。同时,马克思还说:“动物只是按照它们所属的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的,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生产,懂得把内部的尺度运用到任何地方的物体上;所以人也是按照美的尺度来构造的。”【12】也就是说,人之所以优于动物,在于人是按照自己的尺度和物的尺度来进行实践活动的。人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必须平衡人在自然面前的无限支配权,与自然真诚沟通,充分尊重自然的发展规律和承载能力,杜绝对自然的滥用、过度开发和破坏。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实践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实现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实现共赢。
当我们将国内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运用到实践中时,首先必须在观念上建立人类对自然的环境伦理观。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伦理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论:环境伦理学。环境伦理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即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什么是公正合理的行为,人类对自然有什么样的义务。倡导环境伦理,源于对过去人类文明的反思和当代全球性环境问题引发的危机意识。环境伦理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反思的理论成果,人类应该将环境伦理观念内化为人们行为的规范,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其次,要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华文明有着源远流长的“环境文化”意识。四千年前的夏朝,规定春天不准砍树,夏天不准捕鱼,不准杀幼畜,不准生蛋。两千年前的秦朝,禁止在春天采集新发芽的植物,禁止捕捉幼小的野生动物,禁止毒死鱼和乌龟。面对当今环境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应该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精神,改善人与环境的紧张关系。基于人类对自然的环境伦理和中国源远流长的“环境文化”意识,中国政府提出了以环境保护为基础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生态文明是“绿色文明”,是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重塑,是对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超越。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文明形态。与我们长期以来倡导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理念相比,有着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第三,我们应该建立节约型社会。西方工业文明导致了消费主义价值观的繁荣,“传统断裂、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社区解体、主体性丧失、人的单向度”等社会文化问题。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批判,如范布伦的“炫耀性消费”,马尔库塞的“虚假需求”,弗洛姆的“消费异化”,鲍德里亚的“符号支配”节约是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倡导节约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目前,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相当程度上主要依赖于资源的高投入,浪费现象较为严重。因此,要以科技创新为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在生活方式的选择上,要以对自然有益的生活方式来回应节约的要求。
参考
[1][2][3][7][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45,54,103。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2,47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1。
[8]北京大学哲学系。人与自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19。
[9]郭·。生态批评[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2-3。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41。
国战。主观哲学[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