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历史
开埠——汕头开埠至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这里曾经是一个波涛汹涌的海湾,只是因为近几百年来汉江挟带的冲积泥沙,才从朋友的海底浮上来。到了元代,在现在的光化部地区初步形成了一个大渔村,明洪武二年(1369)称“夏玲”,彭州御千户就设在这里。明朝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汉江入海口的沙脊已堆积成片,史称“沙仙坪”。清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在此修建了烟墩和炮台,称为“沙县头”。从雍正(公元1730)到乾隆,越来越多的人移居到这里居住。除了捕鱼和农耕,他们还用海水晒盐,各地的盐贩也经常来这里贩盐卖盐。清政府在此设站征收盐税。简称汕头。汕头又多了一个“鱼岛”。后来随着过往商船的日益频繁,清政府于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在放鸡山(今茧岛)设立“常关”,征收南北商业运输的关税,这是汕头最早设立的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10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了建制整编,建立了潮汕地区;1953 65438+10月与惠阳、星美地区合并,组成粤东行政公署;1956年2月,与兴阁合称汕头地区,1965年2月,兴美设独立区,汕头及其各县称为汕头地区。几经变化。但汕头市是地方或区域党政机关所在地。1981年11月,汕头市划出一块土地,建立汕头经济特区。1983年7月,各市合并,建立市领导县体制,辖澄海、南澳、潮阳、揭阳、揭西、普宁、惠来、饶平、潮州。1989 65438+10月潮州被定为省辖市。4月6日1991国家院批复同意汕头经济特区扩大至汕头全市,面积234平方公里,6月6日正式实施19911。国务院1991年65438+2月决定调整潮汕地区行政区划,设立汕头、潮州、揭阳三个地级市。1993年4月,国务院批准朝阳撤县设市(县级);1994年4月,州辽批准澄海撤县设市(县级);同月,国务院批准潮阳市合庆镇划归汕头市,设立合浦区(县级)。至此,汕头市辖龙湖、金园、升平、达濠、合浦五个县级区和南澳县,分管潮阳市和澄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