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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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1062年7月3日),名叫石人。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盛五年(1027),包拯进士。厌倦了监督御史,他曾建议训练士兵,选拔将军,充实边境储备。历任三司判官,JD.COM、陕西、河北路转运使。他以户部三司副使的身份入朝,请求朝廷允许盐解交易购买。改变对建议庭的认识,多次谈到非法权贵。
授龙图阁学士、河北转运使,调任颍州、阳州,后奉召入朝,授知开封府权、钦差顾问权、三秘使。嘉祐六年(1061),任蜀密副使。作为天章阁和龙图阁的前学士,被誉为“包”和“包”之首。
嘉祐七年(1062),包拯去世,享年64岁。作为追赠,谥号称为,后被称为苏。还有代代相传的“鲍晓苏公纪念馆”。
包拯清正廉明,刚正不阿,独立权贵,公正睿智,敢于为民申冤。所以他被称为“包青天”、“包公”,京城有“达不到联合,阎罗保老”的说法。后人视他为神,视他为魁星的转世,因其黑脸形象也被称为“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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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在执法方面的公正和正直尤其受到称赞。在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一天,一个农民来到县政府,控告歹徒割掉了他牛的舌头,要求抓住罪犯。割下牛舌无利可图,包拯断定这一定是仇家的报复,于是下令农夫杀牛卖肉,以吸引罪犯。
在宋朝,宰牛是违法的。正如包拯所料,割牛舌头的人看到牛主人杀牛,想加重自己的罪行。果然,他去县衙举报,中了圈套,谜底解开。
包拯在执法上的正直,在他来到泸州时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泸州是包拯的故乡。当他被任命为周知时,他的亲戚和朋友认为他们可以得到他的庇护,他们在法律之外做了许多欺凌甚至扰乱政府的事情。包拯决心以家庭高于一切为戒。就在一个大叔犯法的时候,包拯并没有把自己的至亲当成禁忌,所以依法当庭训斥。从此,所有亲戚都屏住了呼吸,再也不敢胡作非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包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