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科目总分
江苏高考科目总分如下:
高考总分为750分。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以每科原始成绩150计入总分,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30分。每门选修考试科目为100,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年级成绩计入总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对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进行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且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表一致。
一般来说,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艺术)两类。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进行计划招生和扩大招生,全面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015年高考逐步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等6项加分项目。2016年,教育部禁止宣传“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加强中学高考标语管理,坚决杜绝任何关于高考的炒作。
2065 438+2007年4月7日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残疾人入学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