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转变的历史意义和主要内容
三大改造的历史意义1956年底,国家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由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实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从此,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三大改造的实质是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从195112开始,党中央发布了一系列决议,规定了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政策。到1956年底,经过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三个阶段,基本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民达到96人。
走合作化道路把农民个体经济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理论与实践。1953年春,我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获得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极大。然而,分散而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无法满足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面临两极分化的危险。当时中国认为,只有组织起来,互相合作,才能发展生产,实现共同富裕。
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相继下发,中国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引导农村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自1953年以来,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我国决定逐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种转变采取合作的形式和逐步过渡的步骤,从手工业生产合作团体和手工业供销合作社过渡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末,参加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人数占全国手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91.7%,基本完成了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过渡时期的一项基本任务。从1954年到1956年底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把它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把所有制改造和人的改造结合起来,使剥削者成为自力更生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