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的历史

茂名在秦朝时属于香县和南海县,隋朝开皇18(公元598年)。茂名郡以潘茂名命名,唐太宗贞观18(公元644年)以潘茂名命名南唐府盘州。中国以一个道士的名义建立国家,以一个道士的名义建立县。只有潘茂明一个人。唐初属高州。贞观八年(634)分盘州治茂名,二十二年(648)陡置高州治高良,移治良德。天宝初(742)改革

高州叫高梁县,盘州叫潘楠县,五代属南汉。宋开宝五年(972),盘州入高州,仍称高良县,属广南西路。景德镇元年(1004)弃州至斗州,三年复置(1006)。元十五年(1278),设立高州路绥靖部。19年(1282)改为总政府,隶属湖广兴中书省。据说高州府属于广东外交部。清代高州府属广东省,领一(化州)县五(茂名、电白、信宜、吴川、石城)。民国时期,废弃的高州府和茂名县先后划归高磊绥靖公署监管和路楠行政公署第七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茂名县先后隶属于路楠、高磊、粤西、湛江。5月1958,12,茂名市筹备办成立,同年5月23日改为茂名市工矿区城市筹备办,同年8月26日成立茂名市工矿区城市。之后,茂名县卫星公社和火箭公社大部分(现金堂、公馆、新坡、高山、镇胜、澳头、梅花)相继并入茂南七镇。火箭公社的梁潇(原梁潇镇赵亮)划入电白县,石兰、龙首、火箭公社的高湛、鹰巢公社的南盛(现化州市南盛街道的一部分,同此自然段)划入华县。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决定设立茂名市(县级)。1961化州、吴川分县后,石兰、龙首、高湛划归吴川市,南盛划归化州县。其余茂名县和新沂县的古丁、马圭、深圳为高州县(茂名县与新沂县合并后才分为高州县和新沂县)。

1975年升级为地级市。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辖电白、高州、信宜、化州四县。1985,设立茂名市茂南区(茂南,因位于原茂名县南部而得名)。1987年,根据群众要求和上级批准,将划分公社的山哥、九韶、下池、黄杰、芦村、何仪、金堂岭、富居等八个大队划归茂名市茂南区,成立山哥公社,即现在的茂名市茂南区山哥镇。

1992 10在电白县南海镇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茂名水东经济开发实验区正式成立。

1993-1995三年间,高州、化州、信宜先后撤县建市,均为县级市,归茂名市管理。

2006年6月,以茂名市水东经济开发试验区为基础,从电白县划出杨娇、坡心、齐静、沙园、梁潇5个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茂港区。2002年8月,经省民政厅批准,同意茂港区撤销南海镇,设立南海、高第两个街道办事处。

2002年,茂名市辖2个市辖区,1个县,3个县级市,18个街道,102个镇。

2005年,茂名市辖2个市辖区、1个县、3个县级市、20个街道、87个镇。

2014国务院批准广东省调整茂名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茂港区与电白县合并,设立电白区。至此,茂名下辖茂南、电白,以及高州、信宜、化州三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