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

五千年前,中国半坡村陶器就有了世界上最美的尖底瓶和鱼尾纹盆,并有了生产者的名字,旨在保护其产品。今天我们知道知识产权保护的三大支柱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

为了保护世界人类社会的共同财产,1474,19年3月,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正式命名为《发明人细则》,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专利成文法。法律规定,凡在本市制造出以前从未制造过的新的精巧的机械装置的,一经改进和完善,应向市政当局登记,以便使用和操作。在10年内,未经发明人许可,本市其他任何人不得制造与该装置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1623英国的《垄断法》在欧美的影响远远大于威尼斯的《专利法》。因此,英国的《垄断法》被视为资本主义国家专利法的鼻祖,是世界专利制度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里程碑。

1710年4月,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英国安娜女王法案》诞生。世界1著作权法,英国安娜女王法,也是世界1现代著作权法,简称安娜法。17世纪随着印刷技术的提高,印刷出版业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为了消除未经授权再版的竞争,保护印刷出版商、艺术作品和设计师的权利,英国颁布了《安娜女王法案》。1910年,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法》颁布。1990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

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原文第1页

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是法国在1803年制定的《工厂、工厂和作坊法》。法国在1806年颁布了第一部工业设计法,196810.4年签署的《工业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都明确规定了包装和容器应纳入工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