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战国时期被称为“大变革时代”

战国时代是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的大变革时代。短短250多年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变革风起云涌,范围之广,影响之深,为历代所不及。阿清人王夫之称之为“古今大变局”。《战国史》承袭了三代文明的遗风和秦汉帝国政治的开端,蕴含着丰富的中国古代治理转型和新陈代谢机制的信息。

传统权威消除社会动荡和混乱

战国是西周晚期到春秋时期社会历史变迁的自然延续。从西周晚期开始,王室在周朝的政治权威逐渐下降,对诸侯的控制力也逐渐下降。西周开国建立的以分封制、宗法、礼乐等级制度为核心的大区域国家早期治理模式逐渐被抛弃。到了春秋末期,君主失位、大夫当道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呈现出“礼崩乐坏”、“天下无道”的景象。

当时,中原地区最有影响力的两个诸侯国——晋国和齐国——都在衰落。晋国长期由赵、韩、魏、郅、范、中行六大臣把持,并逐渐被瓜分。齐国由陈逐渐被田控制。据《左传》记载,春秋末年,齐国宰相晏婴到齐国,与晋大夫讨论两国局势。项叔认为晋国是“政出家门,民无所依,君不愁天,以娱忧”;晏婴曰:齐“弃其人而归陈。”两人叹了口气,感叹“今季(终)也。”

晋齐政治危机最终演变为“三族分晋”、“田代齐”的政治事件。以这两个事件为标志,战国时代世界剧变的历史大幕正式拉开。总的来说,战国是一个集“战”、“乱”、“变”三重特征于一体的全面剧变的时代。

随着各国实力的变化,弱小国家逐渐融合,形成了以韩、赵、魏、齐、楚、秦、燕等“七雄”为代表的大国共存局面。随着国家间兼并战争的扩大,战争的惨烈程度不断加强。双方交战时动用了数万、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兵力。战争持续数月甚至数年,战场上伤亡巨大。“城里杀人牟利”“野外杀人牟利”的惨烈局面频频出现,对各国行政管理能力、经济吸纳能力、社会动员能力的全面提升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

随着传统权威的逐渐瓦解,战国社会呈现出全面的失序。司马迁在《史记》中描述,战国时期“国内战功之争”,各国“努力强起来(编者注:同“强”),与敌联手”。而《吕氏春秋》说,“今天下,谋并行者,诈用者,攻战不休者,越来越多。”这种大国激烈兼并、战乱频繁、社会动荡无序的混乱状态给各国的治理转型带来了巨大挑战。

“如果世界的规则不同,国家就不合法。”在世界“争强”的大背景下,旧的治理模式日益失效,新秩序尚未形成,一切都在混沌中变化,给各国治理能力带来巨大压力。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意识到,应对新形势的变化,需要新的治理改革思路。实施有效的治理改革措施逐渐成为关系到各国生死存亡的核心任务。

各国竞相进行政治改革,治理也在逐渐转变。

治理转型,一个战国时期的国家,是由其他国家的政治改革推动的。战国初期,魏国君主魏文侯首先任命李悝为宰相,推行政治改革措施。司马迁在《史记》中写道:“魏用李恪(即)尽可能地做一个强大的君主。后天下争战国。”这意味着李悝的政治改革拉开了战国时代的序幕。

李悝变法,在政治上实行“吃饭要干活,但要立功”,打破了传统的封爵世袭制;在法律上编纂法律经典,强调“法治”;经济上实行“量力而行”,鼓励小农增加生产投入,设立“平准法”,为社会生产提供必要的保障。班固在《汉书》中说,的变法“使魏国富强”。

变法为魏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也带来了示范的连锁效应。此后,各国纷纷推行变法活动,包括吴起改楚、申不害改朝鲜、邹忌改齐、商鞅改秦、赵武灵骑射等。其中,商鞅对秦的变革最为彻底,影响最为持久。

商鞅原名魏阳,复姓公孙,又名公孙阳,因在秦变法中有功,后被“封为商朝十五城”后封为商鞅。历史上,公孙阳的“少学刑名”受李悝、吴起影响较大,后担任魏翔公孙厝的家臣。但是,商除非在魏国得到重用,否则是无法施展的。他听说秦孝公宣布了求贤令,就带着李悝的《法经》去了秦国,得到了秦孝公的赏识。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以商鞅为左大哥,开始进行政治改革。

商鞅变法前后有两次改革:第一次改革通过加强居民控制,奖励农织,削弱贵族特权,增强了综合国力,强化了中央集权。第二次变法中,政府采取“开荒为田,平税为平”和“禁止民、父、子、兄在室内休息”的政策,全面实行国家批地制度,加强国家对小农生产的控制;还采取了“集小(都)乡、市为县、令、诚、三十一县”和“以桶平尺”等措施,推行县制,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同时迁都咸阳,明确了秦国东进的战略定位。

商鞅变法以“富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经济和政治制度上的中央集权程度,促进了秦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成为各国历时最久、范围最广、成效最大、影响最大的变法。

总的来说,战国时期各国进行的政治改革和采取的措施虽然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在兼并战和“耕田战”压力的严峻形势下,新生的区域国家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国家权力的行政执行力、资源吸纳力和社会动员力为核心手段,从而驱动国家治理转型。

集权政府形成小农经济。

以国家能力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国家政权的形成和以个体小农经济为基石的农耕生产模式的建立,是理解战国时代世界变迁的两个关键变量。前者决定了国家政权结构的走向,后者奠定了社会基本生产方式的基础。这两个基础领域引发的治理变革不仅为秦汉治理模式的形成提供了制度基础、技术储备和思想准备,也是中国古代社会“深度变革”和“结构重建”的关键。

首先,在政治改革方面,“县制”解决了跨区域国家垂直区域管理的问题,加强了各国中央权力对地方政府的直接控制能力;以职业官僚取代石清士禄,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促进了薪酬制度、“会计制度”、任期考核制度等行政管理技术。以批地制、“村制”、“户制”为主要内容的生产管理和居民管理制度,确立了国家与居民的直接关系,有效地实现了生产管理、居民管理和基层治理的一体化。由此,(军人)立功制度的实施重塑了居民的政治身份,使得“立功者显耀,无功者无所失”,重塑了居民与国家的政治关系,成功地将国家权力的触角渗透到基层社会。

其次,在经济改革方面,李悝的“量力而行”措施和商鞅的“弃矿开馆”措施最具代表性,着眼于国家权力对土地(田)、劳动力(人)等社会资源的有效控制和综合配置;采取国家批地制的方法,以每户平均100亩的规模将土地分配给农民个人家庭,并按批地标准向农民收取剩余产量。为了保证批地标准和税收征收任务的落实,各国进一步加强了户籍管理。《管子》记载:“案家比地,人数定。这不是用户可以避免的。如果有遮挡,作者不能受其苦,可以让作者省下一半的工作。”《尚军之书》强调“四境之内,夫妇名于世,生者名,死者切”。所有这些都强调国家对小农的直接控制和管理。

具体而言,以赠地制度为纽带,原本淹没在村落共同体中的个体农民家庭与国家建立了直接联系,进一步强化了土地与个体农民家庭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孟子所说的“五百亩之家”,直接催生并巩固了中国古代以个体农民为主体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也导致了国家对小农经济的“路径依赖”和小农在政治上对国家的“制度依赖”。国家与小农之间的这种共生互动,既有制度层面的“服从—控制”关系,也有管理层面的“代理—依赖”关系,对中国社会与国家权力传统关系的塑造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战国时代的社会剧变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但是,从中国古代文明演进的整体格局来看,战国和治理转型中的天下之变,意味着以夏、商、周为代表的三代早期文明,现在已经进入解体后期。但另一方面,秦汉时期以治理大区域国家为基础的帝国治理格局,经过战国社会转型的锤炼,正处于逐渐萌芽的状态。战国时期的历史,250多年,连接前后两千年,融汇前世,铸造后人,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承前启后的枢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