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平镇的历史沿革
阳平在历史上原是一片大草坪,草坪中有一块石头,形似“山羊”,故名。战国时,阳平属楚国,汉至晋属黔中郡、武陵郡,划归荆州。唐朝属峨山县(今岑巩)、未夕县(今玉屏)、理中州(今镇远),宋元属泗州、理州。至泗州田土司辖境,转镇远军政总部,隶属湖广省。明属泗州宣威司,蠡湖广都司。洪武二十三年(1390),清朗威于四月建立后归清朗威管辖。永乐11年(1413年)设立贵州省,阳平仍属泗州府,划归贵州省政策史部。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调任湖广都司。直到清雍正五年(1727),才回到贵州。民国三年春(1914),阳平由泗县(今岑巩)划归清溪县管辖;民国三十年(1941),清溪县撤销,并入镇远县,阳平归清溪区、镇远县管辖。
明朝以前实行土司管辖制度。阳平有龙塘土100户,天水土100户,竹坪土100户。清咸丰三年(1853)至民国初年,清制仍受打击,在龙塘、竹坪(相当于乡一级)设团。从民国三年(1914)到民国三十年(1941),改称阳平乡、竹平乡。1953设立阳平乡、龙塘乡、竹坪乡;1956阳平、龙塘合并为阳平乡。1958还有阳平、龙塘、竹坪管理工区,划归清溪人民公社。1961年,分别成立阳平、竹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改为阳平镇、竹坪乡,隶属镇远县清溪区。1992撤区建乡后,将原阳平镇和竹坪乡合并,建立阳平镇,一直驻阳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