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电力建设的发展会怎样?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和“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充足可靠电能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必须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为崇高目标,以加快电力有序发展和提高管理技术水平为当前主要任务,努力保持电力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进入了西电东送、南北互助、全国联网的新阶段,电力基础设施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2004年,中国发电装机容量超过4.4亿千瓦。虽然总装机容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但中国的人均装机容量很低。世界上中等发达国家人均装机容量为1 kW,而中国仅为0.33 kW。2002年,全国12省市开始面临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2003年全国24个省市停电,2004年扩大到26个省市。电力缺口从2003年的15万千瓦增加到2004年的3500万千瓦。今年的电力供需将没有2004年那么紧张,但预计今年的电力缺口仍将达到2500万千瓦。虽然近年来我国电力短缺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是装机容量不足,电力工业发展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用电需求。根据国家电力市场预测和中长期规划,预计到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2.7万亿千瓦时,装机容量约6亿千瓦。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2万亿千瓦时,装机容量9.5-654.38+0亿千瓦。以上数字是2003年预测的。根据近两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有关专家预测,到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3.4-3.5万亿千瓦时,装机容量6.5-7亿千瓦。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6万亿千瓦时,装机容量654.38+0.2亿千瓦。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达不到目前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为了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我国国民经济翻两番,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需要有足够的电力生产和供应能力。因此,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任重道远,电建企业的任务艰巨而光荣。电力建设、电力生产和电力分配是电力工业的三个重要环节,电力建设企业是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国20万人以上的电力专业施工企业88家,其中火电施工企业55家,14.3万人。输变电施工企业33家,5.7万人。目前,我国电力施工企业存在许多困难。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建设的推进,电力施工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1。长期微利经营,企业积累不足,优质资产匮乏,机器设备更新不及时;2.电建市场不规范,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3.负担重,历史遗留问题多,企业不堪重负。88家企业退休人员8万多人,占在册职工的40%。部分电力建设企业在册职工与退休人员比例已达1:1;4.人才问题突出。由于电力施工企业工作条件艰苦,收入待遇低,不仅难以引进人才,而且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能力强、业务技能好的骨干大量跳槽,造成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严重短缺。这些问题对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必须看到,电力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电力建设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我国电力建设企业多年来为电力工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是国家在电力工业长期建设和发展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是电力工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主力军。因此,高度重视电建企业存在的问题,努力为其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仅是电建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电力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当然,电建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是体制机制问题,需要明确的政策支持;有的需要通过加强管理、加快发展逐步解决;有些是结构性矛盾,需要通过改革不断调整。但是,困难和问题的存在并不能阻挡改革的前进和发展的步伐。电力施工企业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为促进电力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我认为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通过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对电力施工企业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其解决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电建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发展来消化和解决,但一些历史遗留的重大问题,如退休、改革成本等,需要通过国家政策来解决,最终使电建企业减压卸下包袱,轻装上阵,谋求发展。二、主辅分离电力体制改革是电建企业关注和关心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电力施工企业所谓的“主辅分离”不同于一般的国有企业。电力施工企业的“主辅分离”是电力工业企业按市场类型进行重组,“主辅分离”改革要使电力施工企业真正按照市场化原则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加快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电建企业的改革也要以此为目标。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可以按照以下思路进行:一是电力施工企业的社会职能要在现行的体制框架内进行分离;其次,规范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建立产权股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着力培育一批优势企业。因为企业的情况不尽相同,不适合“一刀切”,可以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也可以是职工参与的股份制企业或私营企业;第三,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市场化原则,对电建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新体系。同时,国家赋予其投融资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当然,电建企业改制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复杂而艰巨。国家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做好这项工作。第三,推进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建设。招投标制度已在电力建设中广泛应用,但市场需要进一步规范。近年来,电力施工企业市场份额大,投资多,回报少,利润少。原因有很多。第一,在电力建设的很多环节,如设备供应、设计、施工等,电力建设企业只能被动参与,始终处于劣势地位,这是最容易也往往是投资者最先控制的环节。二是电力施工企业内部恶性竞争导致低价中标,让位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恶化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如何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利益共赢,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总体目标是建立竞争合作、有序公平、依法经营的电力建设市场。第四,电力施工企业要以转变观念为先导,增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自身特点,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建立和强化新机制,以灵活的方式方法拓宽经营范围,既要强化核心业务,又要多元化经营,走“多退少补”之路;既要做强做大国内市场,又要积极拓展国外市场,让企业更好更强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