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949 65438+2月4日,南宁解放了。5日成立南宁临时治安委员会,22日成立南宁军管会,临时治安委员会同时废止。军管会军政接管组接管了国民党南宁警察局及其下属机构,包括:秘书室、行政部、司法厅、卫生厅、总务厅、保安队、消防队、刑警队、清扫队,永宁、明德、临江、水上、江西五个分局,以及兴宁、宁武、国商、中兴、林德、宣化、威信、江西、水上。

1950 65438+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省公安厅厅长谭也是厅长。有一处(公安)、二处(侦察)、三处(审讯)、四处(户籍)、总务处、秘书室;设有永宁、明德、临江、水上、江西五个分局,兴宁、宁武、国商、中兴、德联、宣化、威信、江西八个派出所,北站、亭子、上水段、上水段四个检查站。13年6月组织机构重组,下设秘书室、科(治安)、科(侦察)、科(治安)、科(户籍)、总务科;下设明德、永宁、临江、水上、江西五个分局。分局下辖8个派出所和保洁队。同年6月165438+10月,保洁队移交市卫生部门。1951 4月,明德、临江、永宁、江西分公司注销。8月22日,1955,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更名为南宁市公安局。江宁、兴宁、永宁郊区重新设立1958。1959 1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通力合作,被称为“南宁市人民委员会政法公安联合办公室”。对外还是叫公、检、法机关,各留印章,公安系统不变。8月,公、检、法分头工作。1965,市公安局下设办公室、政治部、政治部、外办、文化处、经济处、治安处、户籍处、预审处、人防处、技侦处、刑侦大队、消防大队、江宁分局、兴宁分局、永宁分局、城郊分局、交通队和民生、平安、解放、宁武。

1966 65438+2月,公安机关受到“文革”的打击,陷入半瘫痪状态。1967 65438+10月23日至25日,“文革”中群众组织数百人到市公安局“夺权”,该局领导干部举步维艰,无法行使职权。2月20日,广西军区派代表到市公安局“支持左派”,成立了公安工作临时委员会。3月23日,广西军区派出军控队对南宁市公安局实行军控,撤销公安工作临时委员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宁市公安局军控队,代行公安局职权。市公安局及其下属机构全部实行军事管制。1968 2月17日,广西军区撤销南宁市公安局军控组,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宁市公检法军控委员会(以下简称“公检法军控委”),军控委主任胡清辉代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13年4月,南宁市革委会成立,人防团和市公检法军管委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两块牌子。1970,兴宁、永宁、江宁分公司撤销。1973年7月,广西军区撤销对市公安局的军事管制。同年10月5日,65438撤销市革委会人民保卫组,成立市革委会公安局。5月26日,1976,更名为市公安局。

10月8日1983永宁县、武鸣县划归南宁市管辖,两县公安局于6月8日正式归市公安局领导。

从1950到1到1995到12,先后担任市公安局局长:谭、侯、、、潘树斌、刘翔、刘启全、李、、林超群、安文林、赖林平、文。

郊区和市区公安局

郊区公安分局成立于1973,地址在友爱北路32号,辖向阳、那洪、上窑、亭子、新围、沙井、石埠、唐三派出所。1979 165438+10月,5个城区成立公安分局,分别是:兴宁区公安分局,位于北宁街69号,辖兴宁、朝阳、解放、公园派出所;新城区公安局,位于。魏武路南一里155,后迁至河堤路6号,管辖南环、钟山、新城、简媜派出所;永新区公安分局,位于壮志路78号,后迁至新阳路214号,辖永新、华强、新阳、边阳派出所;城北区公安分局,位于友爱路333号,辖衡阳、吴丽婷、北湖、西乡塘、汤山派出所;江南区公安分局,位于江南路西二里6号,辖江南、水上、机场派出所。各公安分局先后设立了秘密处、治安处、预审处、户政处、法规处、消防处、刑侦大队、巡逻大队。

县公安局

永宁县公安局1949 12.26,永宁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地址在南宁市南国街原拉丁书院。1950 65438+10月迁至亭子镇,同年65438+2月迁至蒲庙镇。1955更名为永宁县公安局。1984属于南宁市公安局领导。

武鸣县公安局1949 12、武鸣县解放,武鸣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1955改名吴。

明县公安局。1984属于南宁市公安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