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克史学的基本特征

第一,坚持政治史的传统。他的历史著作都是政治史,以16-18世纪的欧洲国家为中心。他不写古代史也很少写经济史,把欧洲以外的历史排除在他的历史视野之外,政治史渗透着强权政治和英雄主义的观念。兰克认为,历史生活的基本体现是国家、民族和教会,三者为中国之首。因此,历史学家必须高度重视国家的实体。他认为,国家之所以不同,是因为有一种特殊的精神原理在起作用,这就是一个国家的内部生活。他把国家看作是“活生生的个体”,称之为“上帝的思想”,把国家看作是具有特殊生命规律的个体生命实体,这是弗兰克历史思想中最重要的观点。

第二,严格考证史料,根据原始文献,还原文字中曾经存在的客观事实,即所谓的“如实描写”原则。弗兰克强调,历史书应该按照历史发生的情况来叙述,而真实叙述的前提是以原始文献为基础。在他看来,原始文献是已经发生的客观历史的见证,是提供报道的最高历史见证。对于原始史料,兰克认为需要通过外部考证(将原始资料与同时代其他作家的论点进行比较而不进行版本校勘)和内部考证(把握史家和史记的动机和个性并追根溯源)来辨别真伪。

第三,不做价值判断。兰克主张历史学家只能“跟随记录”,理论抽象不是历史学家的事。历史学家必须超脱是非,褒贬分明,没有党派,没有派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