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时间的起源吗?

哲学上对时间的定义:时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运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是绝对抽象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元本体论和元实体构成的对立统一,是存在于世界集体中的一个普通的个体成员,不能被人们感觉到,但可以被人们认识到。时间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的普遍规律。人们用眼睛能看到的,用手能摸到的具体的东西,都是一定时期内的具体的东西,都有特定的时间规律。没有时间规则的具体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人的一生中,一棵树有寿命,人类已知的地球、太阳、银河系都是存在于一定时期的具体事物。经过一定的时间,人不是同一个特定的人,树不是同一个特定的树,地球、太阳、星系也不是同一个特定的地球、太阳、星系。时间是运动的存在和表现。运动有两种具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行为和存在。行为是相对明显的运动,存在是相对静止的运动。一切行为、现象和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结束都有特定的时间规律,时间是它们发生、发展和结束的表现形式。行为、现象、事物只能发生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只能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展现给人。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上,即使是用弓射出的箭也是固定的,只有在一段时间内,箭才能发生位移,箭的运动才能表现出来。与具体事物的行为、现象、事件不同,物体的存在和相对静止运动只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展现给人们。金属的自然氧化,植物的自然生长,动物的正常发育,都是相对静止的运动,是具体事物的存在和表现。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是氧化、生长和发展的存在和表现。时间是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分解抽象出来的认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