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的历史观
戴季华的《刘知几录》(《史学史研究》第3期,1995)将初唐的政史馆修制与刘知几的“录”的历史命题相结合,认为刘知几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全面地论述和总结了“录”,形成了独特的史学原则。他把史学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史学的社会功能、史学与史学、史家的知识结构、史家对人、文章与事件的选择、史评与史评都放在这个“理”的范畴里,以此来分析和判断史书和史家。尤其是刘知几敢于尖锐地批评孔子、晋书、唐人编纂的其他正史、历史博物馆编纂的《唐史列传》等等。“记录”原则是其坚实的基础和出发点。《史记》和《汉书》是中国古代纪传体史书的代表作。刘知几对两人的评价表现出诸多矛盾。上世纪80年代,曾有一场关于刘是否“尊课抑马”的争论。刘文英说,刘知几常常推年谱,抑通史。对麻阳坂的打压,从当时编纂史书的实际角度来看也是合理的(《史通的历史地位》,《文史哲》第6期,1981)。《徐凌云对刘知几史传错误的评论》(中学历史教学,第5期,1983)、《刘知几关于“打压马杨班”的论点》(江汉论坛,第1984期,第11期)、《刘知几对历史讨论文体的评论》(第6期)。
丁士认为,刘知几肯定了司马迁的独创精神、实录精神和历史才能。因此,从整体上看,刘知几《史记》分为两部分,指出篇幅,以篇幅为主(《论刘知几、章学诚对司马迁的评价》,《司马迁新论》,河南人民出版社,第一版,1982)。贾指出:关于史传起源的评论,刘知几明确主张史传是韩的祖先,并没有压制麻扬班。关于传记和历史的评论,刘就是不创新,也没有所谓的驭马。关于石、韩的评论,刘当然批评了石,褒了韩不少,但他也褒了《史记》,批评了不少,所以谈不上“剿麻阳班”(再论《石通与麻阳班——高鹗与同志》,江汉“三长论”指的是史家的知识结构。知识结构作为各种知识的合理有序搭配,是历史学家能否胜任研究和编纂历史,尤其是能否创造性地推动历史进步的关键条件之一。
徐凌云认为,刘知几对史家主体意识即史家素养的探索,是对历史体系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史学理论的灵魂和精髓。刘知几对此的认识主要体现在“史三才”和“书法笔记”的理论体系中。这两者的结合形成了刘知几对历史认知主体素质的综合要求(《论刘知几的史家主体意识》,《孔子研究》第3期,1989)。
关于“三长论”是何时提出的,起源在哪里,众说纷纭。据李征记载,刘知几在长安三年(公元703年)提出“三长论”(《论刘知几及其史·新建设》第2期,1958)。刘知几的“才、学、识”理论,一般认为是由古代的“文、事、意”、“意”演变而来。“三长论”是对以往史学的总结,是对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重大发展。
高振铎的《论刘知几及其史家》对上述两种观点表示不同意。在他看来,刘知几在开元初年提出“三长论”,具体时间是713。原因是开元初年,郑维忠被任命为礼部尚书。其次,只有多年研究历史的经历才能做出如此深刻的洞见。对于“三长论”的由来。高文认为,“才、学、知”不是由“文、事、意”、“意”演化而来,演化出来的解释似是而非。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文、事、意”、“意”等概念的内容。“文”与“才”不匹配,“史”与“学”不相似,“义”如“史识”。但在疑古惑经上,刘知几从根本上反对孔子不直写的史学方法。“意”和“义”不能相提并论。叶凡的“意”不是讲历史,而是讲文学作品,讲文章如何表达一个人的心灵(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系列第三册,中国古代历史人物论,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