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股东李东生为什么要卖掉公司500万股?
2日,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大股东李东生先生发来的《关于TCL科技股票操作失误的致歉声明》,声明如下:
2020年9月1日下午13: 03,李东生先生委托的交易服务人员因证券代码输入错误操作,卖出500万股TCL科技(000100。SZ)成交额35,909,839.00元;交易服务人员于当日下午14: 48回购上述500万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额为35764669.38+0元。
李东生先生郑重声明: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创始人、董事长,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对公司业务发展充满信心,继续看好公司长期价值。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归我公司所有,交易税费由我承担,因误操作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已经收回了账户管理权,自行管理。
我承诺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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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利润都交给公司。
TCL科技公告称,上述交易客观上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经公司核查,在因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下,不存在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取利益的目的。
截至公告日,李东生持有TCL科技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李东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438+0,65,438+058,599,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再次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追缴其所得收益。
今日北京商报———TCL科技:因操作失误,股东李东生抛售公司500万股,利润全部上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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