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为什么被杀?
1927年4月6日,军阀张勾结帝国主义。在北京逮捕李大钊等80余人。在狱中,李大钊备受折磨,但他始终保守着党的秘密,义无反顾。4月28日,北洋军阀政府不顾舆论的强烈反对和谴责,在西交民巷史静看守所将李大钊等20名革命者勒死。
临刑前,李大钊慷慨激昂:“就因为反动派今天绞死了我,我们就不能绞死伟大的* * *资本主义,它必将在中国取得辉煌的胜利。”他喊道:“党万岁!”他在38岁时壮烈牺牲。
全国解放前,李大钊同志的部分著作由他的亲属编集,由鲁迅先生作序,但在反动统治下从未出版过。直到1959年,人民出版社才出版了重新编辑的《李大钊选集》。
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更新的《李大钊诗选》。198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110多万字的《李大钊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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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 4月28日上午10,由北洋政府安郭俊总司令部军事司法局、京畿道警备司令部、史静高等司法厅、史静警察厅组成的军事法庭,经过4月25日、26日两次预审,开庭审理,进一步核实了当事人的姓名、年龄、籍贯、籍贯、入党年份等情况被捕党员的名单。
在法庭上,李大钊等20人以“故意扰乱社会治安,颠覆政府,实际犯刑法范围内的混乱罪和军队刑事法规中的叛乱罪”被判处死刑,宣判后立即执行。李大钊等人被押送到司法部街后面的刑场。下午两点,宪兵营长高监督处罚,执行绞刑。李大钊第一次登上绞刑架。
当时,史静高级法院的法官何娟目睹了这一幕。据他回忆,被判刑前,指挥行刑的军官问李大钊如何惩罚他的家人。李大钊说:“我相信* * *实业家。我知道有社会主义,但我不知道有家庭。我会为此而死。我为什么要相信?”没有给家人留下遗言。
行刑时,“刽子手在铁盖下持左绞绳,另一名犯人在铁盖下持右绞绳,均朝南左右,并排站立。一个刽子手双手反握,全身捆绑,折叠戒指,淡然一笑。最后李大钊又喊了一声“为事业牺牲的人”,毅然伸长了脖子。
李大钊等人牺牲后被警察埋在薄薄的棺材里,送到宣武门外北土地庙下谢街的长春寺,由警察看守。当晚,他的妻子赵纫兰和同样被关押的女儿李兴华和李艳华被释放,回到了灰厂四号李朝阳的家中。
同一天,安郭俊总指挥部在《警察公报》和《顺天时报》等报刊上公布了这一判决。史静警察局5月1927、11的公函(16年第146号)全面反映了该判决,并记录如下:
安郭俊总指挥部命令:在调查之前,根据办事处的消息,在东交民巷的俄罗斯大使馆附属住宅内破获了包括党犯李大钊在内的30名罪犯,证据已送交新闻处。
当该部组织临时军事法庭审判,进行反复询问,审查证据,证明李大钊等人确系* * *党罪犯,意图扰乱治安,颠覆政府,实际上犯有刑法内部混乱罪和军队刑事法规叛乱罪时,于4月28日依法宣告:
李大钊、谭祖尧、邓、谢、莫同荣、、李银莲、杨景山、范鸿聪、谢、陆幼玉、、吴平弟、方等20人全部被处决。舒其昌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云贵、韩、吕玉茹、、招玉发、张全银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人民网-* * *创始人李大钊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