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属于什么法律?
劳动法的社会法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劳动保护和劳动管理的统一。
2.劳动法调整所涉及的社会主体和社会生活是广泛而复杂的。
3.劳动合同是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殊合同。
4.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和管辖具有特殊性。
5.劳动监察是以保护劳动者个人利益为主要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
社会法旨在保护社会中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权益。它是近年来在我国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大潮中出现的一个新的法学范畴和学科。
我国现行的社会法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获得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提交劳动争议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鼓励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应当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或者与用人单位就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