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题为《禁毒心得》的文章,500多字。拜托了。!!!!
一、充分认识实施禁毒法的重大意义
禁毒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2007年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是指导中国禁毒工作的根本大法,对全面推进中国禁毒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禁毒法是在全面总结禁毒工作经验、合理吸收现有法律法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禁毒法》的颁布是中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立法成果,为全面推进中国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禁毒法》在总结多年戒毒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戒毒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禁毒法的实施,对于预防和惩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做好禁毒法实施工作,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巩固和深化人民禁毒战争成果,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深刻学习和理解禁毒法的内容和精髓
《禁毒法* * *》第七章第71条明确了禁毒工作的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对禁毒宣传教育、禁毒、戒毒措施和国际合作进行了规范。其中有五大亮点,是我们学习和理解《禁毒法》的重点,贯彻落实的关键。
亮点一: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亮点之二:首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明确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职责,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的领导体制。亮点之三:依法明确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种、禁贩、禁吸”的禁毒工作方针。亮点之四:明确禁毒保障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基于吸毒人员作为患者、犯罪者、受害者的三重属性,对戒毒工作进行重大改革,首次立法规定社区戒毒和药物维持治疗,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纳入强制隔离戒毒,增设戒毒场所等相关内容。
三、以贯彻《禁毒法》为主线,推动全市禁毒人民战争继续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推动禁毒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有计划、有层次地组织禁毒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结合“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大力宣传禁毒法颁布实施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民禁毒战争取得的显著成就,宣传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和毒品基本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要组织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基层工作者、涉毒行业和场所从业人员、吸毒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禁毒法》,为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从事禁毒服务、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参与禁毒工作、吸毒人员接受治疗康复提供法律保障和思想基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司法、卫生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将禁毒法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培训计划,确保所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都能掌握和正确适用禁毒法,切实把禁毒法的具体规定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第二,加大禁毒执法力度,促进各项禁毒措施的落实。贯彻禁毒法最根本的是要取得禁毒工作的实效,体现在推进各项禁毒工作,提高禁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以实施禁毒法为主线,依法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依法改革和加强禁毒戒毒工作,强化堵源截流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 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组织以及学校、家长和监护人依法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爱帮扶”,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戒毒工作,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多部门、多警种参与的禁毒侦查机制,切实形成“人民禁毒战”的良好局面。第三,加强机制建设,确保禁毒法的顺利实施。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抓住《禁毒法》实施的有利时机,推动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禁毒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安全问题。一是依法明确相关部门的禁毒职责。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禁毒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调整完善禁毒职责,进一步发挥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禁毒工作的职能。二是依法加强禁毒机构经费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本地区毒品问题和禁毒工作情况,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禁毒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禁毒工作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监督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禁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机制,切实把禁毒工作成效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禁毒工作责任制的严格落实。